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单位犯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的,应当实行“双罚制”,即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同时还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条的规定处罚。
一、污染环境罪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原告负有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行为的责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采用无过错责任,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排污单位是否需要缴纳排污费和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并不是确定排污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界限。即使排污符合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也应当根据有损害就要赔偿的原则,承担赔偿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明确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原告只需要证明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即可。
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
-
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
335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有罚款吗,环境污染罪怎么处罚
222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怎么判,如何处罚环境污染罪
152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与污染环境犯罪区别是什么
240人看过
-
怎样处罚污染环境罪?
221人看过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吗
39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2污染环境罪的判刑和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环境污染罪员工的刑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01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违反污染缓刑罪的,其犯罪处罚由直接责任人承担,一般员工不予判决。此外,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取决于环境污染的后果是否严重。如果后果严重,必然会受到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第六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或者处置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放射性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一、造成公私财产
-
2022年刑法是怎么处罚环境污染罪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5《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
-
2014年《刑法》对污染环境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2新刑法对环境污染罪的处罚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构成本罪。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中,污染环境罪的内容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2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