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制完善促进公平竞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00:31 166 人看过

来自德国的洋品牌原是国内设计生产、网络专柜代购卖的是高仿商品近年来,随着工商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大,不法商家傍名牌花样百出,竭力逃避打击,消费者难辨真假。9月12日,中国工商报社在北戴河举行不正当竞争舆论热点问题系列研讨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北京、上海等18个省市工商机关执法骨干,部分企业代表共议傍名牌热点难点问题。

增强打击傍名牌意识

只有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才能合理配置资源。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前提和保证。而最基本的市场秩序是公平竞争,因为市场机制的作用是通过竞争实现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都离不开竞争机制。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宁某某说,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傍名牌没有任何创新,对经济社会及企业发展危害极大。

宁某某在研讨会上指出,近年来,傍名牌行为呈现新特点,特别是网上傍名牌行为更是复杂多样,查处傍名牌案件可能适用《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这给工商机关查办此类案件带来新的挑战。他认为,工商机关应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增强打击傍名牌工作意识,对傍名牌行为新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加大傍名牌行为处罚力度,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傍名牌行为,营造社会各界共同打击傍名牌行为氛围。

傍名牌违法成本低、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执法部门案件手段有限是傍名牌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亟须相关部门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细化相关法律条款,明确相应罚则。研讨会上,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高某某提出的观点得到参会代表的一致认同。

推进相关法律修订工作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一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法律,已经走过了21年的历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逐渐出现一些不足:对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调控力,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等规定得比较原则,赋予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机关监督检查的权限不足,法律责任制度不够完善等。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法规处李某某说,国家工商总局一直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工作。201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三档项目,同时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国务院近期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必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需要,结合实际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修订有关问题组织课题组进行专项研究。在此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将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继续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进程。

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是傍名牌行为的一种典型表现方式,也是工商机关竞争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之一。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第58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商标与企业名称字号冲突问题,虽然《商标法》58条规定此类问题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但因《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未修订,工商机关依据该条规定查处此类问题法律依据不足。上海市工商局静安分局谢某某说。

对此,李某某指出,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大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论证力度,进一步增强有关规定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确保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规定保持衔接,为工商部门打击傍名牌行为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参会代表建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时,细化《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条款,应明确规定商标与企业名称字号冲突行为的行为构成、认定条件、法律责任,解决商标和字号甚至域名的冲突问题,特别是细化农村市场有关方面的规定,解决利用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到境内使用的洋品牌造成误认混淆的问题,为工商机关执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外,参会代表还对傍名牌行为的管辖、处罚标准进行了研讨。代表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发布指导意见,统一由生产地工商部门来处置傍名牌行为,以解决处理企业在多地投诉效率不高的问题;推动地方政府细化相应法规,明确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惩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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