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租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鄂地税发〔2008〕240号)下发以后,在具体执行中各地反映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有关政策问题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实行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按4%计征房产税。
2.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含)以上的,按6.67%计征。其中,房产税4%,营业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0.1%,教育费附加0.05%,地方教育附加0.02%,个人所得税1%。
3.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个人出租非住房(包括门面、写字楼等)取得的租金收入实行综合征收率计征。
1.对个人出租非住房取得的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按6.1%计征。其中,房产税6%,印花税0.1%。
2.对个人出租非住房取得的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含)以上的,按13.68%计征。其中,房产税6%,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08%,个人所得税2%,印花税0.1%。
(三)个人房屋出租收入中无法划分租金收入、物业管理费和代垫水电费等,或出租的房屋既有用于居住,又有用于经营,无法划分居住收入和非居住收入的,按照13.68%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其中,房产税6%,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08%,个人所得税2%,印花税0.1%。
二、关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出租房屋有关政策问题
(一)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9.68%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不含企业所得税)。其中,房产税4%,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08%,印花税0.1%。
(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出租非住房(包括门面、写字楼等)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13.68%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不含企业所得税)。其中,房产税8%,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08%,印花税0.1%。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房屋出租收入中无法划分租金收入、物业管理费和代垫水电费等,或出租的房屋既有用于居住,又有用于经营,无法划分居住收入和非居住收入的,按照13.68%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不含企业所得税)。其中,房产税8%,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附加0.08%,印花税0.1%。
关税是引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引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申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交付或转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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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关于出租房屋房产税税率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1关于出租房屋房产税税率,在法律上有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收政策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5%税率征收营业税并按规定征收附加税、费,按0.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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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费征收问题的相关政策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41、目前来看,并没有政策明确表明房产税征收的问题,如果一直没有新的政策出台。那么房产税如何征收呢?还是按照当前的税费。 2、房产过户税费,依旧是按照房产政策计算,税费大概是房产报税价格的百分之八,其中卖房需要缴纳百分之六点五,其中百分之一的个人所得税,百分之五点五的营业税。购买一方需要缴纳契税百分之一点五,还有过户税费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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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税收新政策的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近颁布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三种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 1、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