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3 21:50:47 261 人看过

一、对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起诉:

(一)原告和拆迁补偿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四、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起诉后被告有哪些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2、在诉讼中,必须接受法庭的合法传唤,及时应诉。

3、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4、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举证的义务。

5、必须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6、法庭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被告不得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7、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8、不得因行政诉讼无原则迁就行政被管理一方而放弃行政管理。

五、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六、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七、广西危旧房拆迁补偿争议立案后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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