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逾期交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1:32:11 163 人看过

一、商品房一般什么时候交付

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房户“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买房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开发商承担;交付使用后,即使房屋权属证没有办理完毕,房屋可能的风险由购房人承担。

购房人接到书面通知书时,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自书面通知书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购房人承担一切风险,当事人约定的除外。这里的“正当理由”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理由;其他原因如疾病、外出等,由于买受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交房手续,则不构成“正当理由”。

二、房产商逾期不能交房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不能正常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类型,通常有两类情况,一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二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

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了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2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苏州延期交付的商品房有哪些
    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产,将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和不利结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购房者未选择行使解除权或者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的前提下,开发商必须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将房产如数交付给购房者,并且按照约定的标准额外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其次,倘若购房者选择采取解约措施,或者其在此情况下有权主张解约,开发商则需无条件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房屋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收入,另需按照既定合同条款之约定,向购房者全额支付违约金,同时就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支付。《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
    2024-05-09
    384人看过
  • 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我们认为,应当在坚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实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预售方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当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则可能由于预售方无力退款而使预购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预售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而预售方又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退还房款的,则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
    2023-03-04
    122人看过
  • 如何处理商品房逾期交房的纠纷
    若购房合同项下的商品房逾期交付且引发争议冲突的情形出现时,投诉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加以解决。在此过程中,用户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解除房屋购买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针对其违约行为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给投诉人。如经过法院审理与详细调查后认定,开发商确实存在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且经多次书面催促后仍未能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交付义务的,法庭将依据相关法规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并责令开发商对投诉者因该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相应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关于上述合理期限的具体时限,根据通常情况,应设定为不少于三个月的时间范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
    2024-08-16
    184人看过
  • 没交付的商品房怎么退房
    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合同双方都可以选择解除已签署的协议:第一,因无法预测且人力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原有的目的无法实现;第二,在约定的合同义务到期之前,其中一方已经明确向另一方表达或通过其实际行动来证明无法按期履行主要债务;第三,在收到对方提出的督促并给予合理时间内未能有效履行主要债务的;第四,由于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促后仍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行;第五,由于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使得合同的原有目的无法实现;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出现了以上列举的任一情况,例如房屋交付严重逾期或者房屋质量严重低于标准等,这些情况均满足法律或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解约条件,那么作为消费者,他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购房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
    2024-04-27
    118人看过
  • 怎样才算商品房交付,商品房交付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怎样才算商品房交付怎样才算商品房“交付使用”,原来各方认识不同,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因此,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就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当然,购房者也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另行约定交房的时间和条件。房屋的交付使用意味着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转移和逾期交付时间的确定。根据有关法律,商品房“交付使用”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交付,否则既便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了房屋钥匙,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能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二、商品房交付中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商品房交付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到怎样才算商品房“交付”、商品房逾期交付及商品房交付不当的责任等问题。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是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首先开发商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关键,即开发商是否遇到不可抗力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
    2023-02-04
    404人看过
  • 成都商品房可以延期交付吗
    关于商铺交付事宜,允许有适当的延误。然而,延期必须根据购房时所签订的特定房屋买卖协议来确定。若商铺无法达到交付的基本要求,则屋主通常被赋予延迟接收的权利。不过,倘若屋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合理的原因而拒绝接收商铺,则需依照已正式接收商铺的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此举将造成屋主自身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8-01
    5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交付的标志
    预售房交付的标志是要能够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履行预售商品房交付义务的法律文件。为避免验收交接中出现扯皮推诿、责任不清,当事人就要按规定提交预售房交付标志,预售房交付标志的主要法律文书是:1、以挂号信件送达的或直接送达的通知预购人验收交接的书面文书;2、交付住宅商品房的,一并送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预购人要求实测面积资料的,预购人签收的书面文件;4、预购人签署的预售商品房验收确认书;5、预购人签署收取预售商品房钥匙的登记。
    2023-06-10
    155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的一般程序
    3.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的入住通知。3.2买受人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3.3买受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实地查验所购买商品房并填写验房单。3.3.1若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3.3.2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3.4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3.5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
    2023-06-21
    174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
    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2023-06-10
    75人看过
  • 迟延交付商品房的定义
    迟延交付商品房会承担的责任如下:若卖方迟延交房,经买方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买方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可以请求卖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卖方违反购买合同怎么办卖方违反买卖合同,买方可请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按合同的约定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开发商交不了房合法吗原则上,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话,就会构成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依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经购房人催告后,要是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还没有
    2023-03-20
    436人看过
  • 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的义务
    1、合同约定的义务开发商应按照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约定标准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一般包括:①商品房的面积、户型、尺寸、朝向;②商品房的装饰、装修、设备标准;③上下水、电、燃气、暖气等;④小区道路、绿化、会所等配套设施,上述各项均应具备交付使用条件。2、法定的义务(1)向购房人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备案机关收到开发商报送的齐全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向其发放该商品房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唯一有效
    2023-04-22
    369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交付?
    所谓商品房的交付,即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买受人检验商品房并接受房屋的行为。一、逾期交房的责任如何确定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或者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房认定为逾期交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1、当事人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
    2023-03-12
    37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不能如期交付房屋的处理
    交付不能或不能如期交付纠纷及其处理。引起此类纠纷的原因具有多方面因素,有的因建房资金不到位,有的因预售方将已预售房屋转卖而引起等。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了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笔者认为,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2023-04-22
    438人看过
  • 商品房延期交付是否可以延期交尾款
    商品房延期交付一般不可以延期交尾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延期交付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一、开发商逾期交房需要怎么维权一、购房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二、购房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开发商延期交房处理是怎样的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
    2023-03-30
    46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逾期怎么处理如何认定商品房交付使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22
      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商品房逾期交房如何核定逾期交房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4
      商品房逾期交房责任应界定为: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 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卖方逾期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1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商品房交付后谁的质量保修期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0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其实,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开始计算的,这是总的一个说法,具体的每个部分会有不同的规定,时间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如何确定商品房交付日期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08
      1、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 2、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