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工程合同无效怎么结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0:40:54 376 人看过

一、常见的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常见的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合同主体不具建筑活动主体资格;

2.违反国家规定程序与国家批准计划;

3.全部工程予以转包;

4.全部工程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5.总承包人私自将部分工程分包;

6.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分包单位无相应资质。

二、工程合同无效怎么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工程款的方式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工程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工程合同无效的事由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

2.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越级承包。

4.非法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无效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规则
    司法实践中通常按两者方式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结算: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一种是按照定额(习惯中的按实结算多指此种)。但是,反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者认为,因为合同整体无效,那么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款也必然无效,合同约定因合同无效被否定,因此不能以无效合同约定作为结算的标准,进而主张按照后者——定额结算。司法实践中,在施工合同整体无效的情况下,很多裁判者偏好按照定额委托第三方结算,有地方法院包括地方高院还规定,合同无效按照定额结算,再扣除利润、管理费等。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
    2023-04-04
    499人看过
  • 合同无效工程合格工程款参照约定结算
    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这一规定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过去,宣布合同无效后,不管建筑工程是否合格,都要按照合同进行结算,现在明确规定,工程合格才能结算;另一方面,以前宣布合同无效,原来的约定可以不参照,现在规定工程款参照约定结算,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的过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适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只能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司法解释确立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
    2023-06-07
    95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常见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成立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中有违法内容等。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
    2023-07-04
    154人看过
  • 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确认合同无效的管辖
    一、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常见的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种: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二、确认合同无效的管辖确认无效合同纠纷只能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依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因为,如果将无效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依有效合同
    2023-05-03
    402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的程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二、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款如何处理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可以将工程款折价支付给承包人;如果修复后仍
    2023-03-01
    111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随着现代法治的进步,民间借贷也在不断的规范和完善当中。那么,借贷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你知道哪一种?下面财优化带你一起来学习更多债务知识吧。在2020年8月,最高院再次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新增内容(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
    2023-06-04
    48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有几种,无效结算的标准
    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有几种建筑工程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于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2.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3.越级承包。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4.非法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5.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使用、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二、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结算
    2023-05-03
    110人看过
  • 常见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
    2023-04-26
    69人看过
  • 无合同怎么结算工程款
    没有签订合同是需要双方签订结算签证或发询证函确认。但是有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
    2023-06-18
    207人看过
  • 探讨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工程款结算有哪些问题1、国家政策有变客观上使工程款结算不能正常进行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必然是着眼于长远利益,着眼于宏观和全局,政策一旦制定也不会朝令夕改,但这并不意嚅着执行过程中没有局部的修正和改动,特别是牵涉到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政策的变化往往也是很大的。若一年来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上的宏观调控,就与前几年的经济政策非常不同;又若美国联邦银行对美元的加息,也是从美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这些政策上的变动反映在项目建设中——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2023-07-20
    267人看过
  • 对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分析
    一、对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分析按规定,当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就会被认定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常见的具体情形有:(1)没有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冒用、盗用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去承揽工程。(2)低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3)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以有偿方式将自己的资质证书出借、出租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或者以联营、合作、挂靠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常见的具体情形有:(1)串通投标,即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2)投标人未经委托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的行为,如不具备法
    2023-09-13
    382人看过
  • 工程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
    一、工程合同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签工程合同要遵守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
    2023-05-22
    469人看过
  • 无效的建筑施工合同怎么结算
    一、无效的建筑施工合同怎么结算对于无效的建筑施工合同,结算工程款的方式主要依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工程质量。1.如果施工已经完毕且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2.如果施工完毕但验收不合格,但在修复后验收合格,可以按照相同的方式进行结算。然而,如果修复后仍验收不合格,那么将不予支付相应工程款。3.如果合同在尚未施工完毕时就被确认无效,应当停止施工,并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来决定是否进行结算。二、无效合同结算的法律依据无效合同结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法典》的第七百九十三条。1.根据这一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无效,但如果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后合格,发包人仍可以参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对承包人进行折价补偿。2.如果建设工程在验收时不合格,即使经过修复后仍然不合格,承包人将无权请求参照合同中的工程价款约定进行折价补偿。3.如果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
    2024-07-14
    114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违背公序良俗;(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四)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六)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第一,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应属确认之诉,而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范围。第二,无效合同的确认是一种事实确认,合同当事人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提出,时间的经过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法律性质。第三,对无效合同的确认适用诉讼时效,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三、合同无效的要件有什么合同无效的要件有;1.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3.合同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
    2023-06-19
    14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无效的工程合同如何结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8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二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经过承包人修复后,再验收合格。只要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即使合同无效也要结算工程价款。
    • 什么是工程合同无效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6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司法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因此,为保护合法权益,施工合同各方尽量按照法
    • 工程合同无效的税费怎么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16
      工程合同无效税费如果是施工承包单位承担的部分,是由施工承包单位缴纳的,不能由建设单位承担,因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税赋需要纳入工程造价的过程中,不同的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税款。
    • 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时无效合同价款如何结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1
      1、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经检验合格的,价款可按照工程当时当地的定额计算;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但可维修修复的,结算价款要扣除维修费用再支付给承包人;如果质量完全不合格且不能修复的,可不支付价款。 2、《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
    • 无效合同工程结算的流程是哪些,如何结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6
      关于无效合同工程结算问题的解答为建筑工程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如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要求支付工程款,如果验收不合格,经过维修后能通过验收的,依然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支付工程款;如果维修后还是不能通过验收的,不能主张工程款。按照高法解释,无效合同的结算条款仍然有效,可以按结算条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