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员工丁磊(化名)到海勃湾区运煤专线接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丁磊死亡、轿车损坏的严重后果。此次交通事故经乌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道大队认定由丁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情发生后,丁磊母亲与奶奶去信访部门上访。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后,派专人接访、陪访,并依据法律程序依法给丁磊申请了工伤和法律援助。丁磊被认定为工亡,用人单位乌海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丁磊工亡赔偿与其父母产生纠纷。
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查阅了法律条文,细致地做了法律关系的分析,向丁磊的父母解释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并指导、协助丁磊的父母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考虑到丁磊的父母均为农民,且丁磊为独生子,为最大限度地争取更多的补偿,工作人员将部分赔偿项目标准提高。在工作人员多次主持下,丁磊的父母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进行了多次的碰头调解,经过长达半个月的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赔偿方案,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由对方当事人补偿丁磊的父母各项费用共计60万元整。
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告诉媒体,本案中接受法律援助的受害人属于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承办人员立足于案件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明确法律责任主体,进而寻求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法律援助工作者不仅要谙熟法律,更要深刻了解社会现实,这句话在承办人员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通过非诉讼的调解途径妥善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司法成本,也避免了当事人遭受诉讼之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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