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死后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8:52:16 254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遗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死刑后,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

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

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一、死刑执行受哪些限制

执行死刑会受的限制为:

1、执行死刑的方式要简单化,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2、执行的时间要合理。

3、执行死刑要公开,但不要示众。

4、尸体处理要人道。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的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的尸体或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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