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是否在兼职管理方面尽职尽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8:54:16 453 人看过

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兼职拖欠工资首先双方尽量要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在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或者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都不行的话就起诉了。如果能用简单的方式解决就尽量选择简单的方式。在校大学生符合就业年龄,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他们提供了劳动,理应得到报酬。学生身份并不应成为他们维权的限制。当大学生遇到打工纠纷时,劳动监察机构应负起责任,向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如果无法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将导致大学生无法维权,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职责,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

兼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不是,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属于全日制用工,兼职合同通常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者是不能相互制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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