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录音录像保护期限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22:25 74 人看过

一、著作权中的录音录像保护期限是多久?

保护期限是50年,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相比作品作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只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电视台播放权,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二、什么方法能处理著作权中的录音录像纠纷?

(1)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2)仲裁。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诉讼。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用于:当事人直接因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通过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者一方在达成协议后反悔,另一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一方不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提起诉讼解决。

著作权中的录音录像保护期限是五十年,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是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和解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和解协议,调解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仲裁和诉讼属于民事手段,需要提交书面的诉讼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1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录音录像相关文章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有哪些权利
    一、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有哪些权利1、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四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二、录音制者的权利和义务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录制品的,应当
    2023-04-20
    249人看过
  • 录像录录像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录像、录音,即以印刷、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八)展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十三)摄制权;(二)署名权: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的权利、篡改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翻录,即通过放映机、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一)发表权,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五)复制权、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即改变作品,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七)出租权、摄影、声音,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即表明作者身份、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以有线传
    2023-03-17
    145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需要与谁签订著作权合同?
    1、与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合同。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3、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时,必须注明剧、词、曲作者、表演者姓名,尊重作者、表演者的署名权和肖像权。以拍摄一个短剧为例:制片方首先要与剧本作者、短剧中所含歌曲的词、曲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一定要审慎查明这些作品是不是原始作品,即是不是经过改编、翻译等再创作的作品。如果属于这类作品,还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签订合同。这样才能保证
    2023-06-22
    70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怎样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
    1、录音录像制作者怎样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规定如下:(一)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一、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别作品,是指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录像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的,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的,并借助适当装置或者以其他
    2023-02-09
    117人看过
  • 什么是录音录像版权
    一、什么是录音录像版权这是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录像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独占性权利,属于著作邻接权。具体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二、什么是录音录像作品?录像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的,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的,需要借助专门的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录像带等。摄制这种电影、电视、录像带的制作人,在制作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表现在对表演者的表演动作的创造、置景、配音、摄制技术的运用,剪接等具体活动中,通过这种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独创性制成的录像,就是作品。三、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录音录像著作权人是什么关系录音录像制作者与谁签订合同应当根据情况而定,首先对于录音录像制作者在使用他人的作品中不得侵
    2023-06-15
    470人看过
  • 著作权有保护期限吗,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2023-03-16
    154人看过
  • 录像证据保全期限是多久
    没有规定保存的时间。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或者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或者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保全措施对证据持有人的影响、保全标的物的价值、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争议的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等方法进行证据保全,并制作笔录。在符合证据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证据持有人利益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第二十八条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采取
    2023-04-21
    363人看过
  • 录音录像的著作权受到侵犯可以起诉处理吗
    录音录像的著作权受到侵犯的,可以起诉处理,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录音录像著作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
    2023-06-27
    309人看过
  • 录音师著作权侵权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录音师著作权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3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计算。一、著作权受保护对象有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
    2023-03-04
    258人看过
  • 怎样认定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侵权?
    近年来,侵犯海外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在我国大力整顿音像市场的大背景下,对此类案件审理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本文探讨的案件限于权利主体的住所地在海外,包括我国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怎样认定原告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人一件录音录像制品,涉及到多项著作权及邻接权,如原作品(包括词、曲、舞蹈等)著作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应注意他们之间的区分。在诉讼中,被告经常有意无意地将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与词曲作者的著作权相混淆,并称其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纳了费用,已取得使用的许可,以此作为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人的抗辩。实际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的是支付给词曲作者的报酬,上述情况只意味着被告已取得词曲作者的许可并已支付报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请歌手、乐队使用该词曲重新制作音像制品,则不构成对原告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侵犯;但如果被告直接复制了
    2023-06-08
    241人看过
  • 录音录像作证据怎么认定?
    录音证据的认定:该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录音内容必须完整,电话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一、录音能证明劳动关系吗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劳动关系的存在可以用录音证明。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则该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二、电话录音可不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是:1、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根据相关规定,调查人员调查
    2023-06-22
    390人看过
  • 录音录像者制作者及其权利是指哪些
    录音录像者制作者一般指的是独立创做该录音录像的人或组织。录音录像者的权利一般指的是,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并且前述权利的保护期限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偷偷录音录像算不算违法偷偷录音录像犯法。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合法证据。但是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只要不违法,自己录制的音频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四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
    2023-07-28
    467人看过
  • 录音录像的录制者享有哪些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2023-06-13
    482人看过
  • 对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有什么规定
    对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的限制: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的限制。2、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的限制。3、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演绎作品的限制。4、录音录像制作者利用表演者的表演的限制。一、著作权的邻接权具体是什么著作权的邻接权,又叫做作品传播者权,指的是跟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力,是作品传播者对自己传播作品过程中做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第一,出版者权。具体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以及专有出版权。版式设计是出版者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以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此外,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应当享有专有出版权;第二,表演者权。表演者可以通过表演活动,以声音表情动作,为媒介再现作品或者演奏作品,因此表演者在传播作品过程中具有创造性智力成果,享有表明自己的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录音录像等权利;第三,录制者权。录制者对自己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2023-02-28
    49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录音录像是指其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 更多>

    #录音录像
    相关咨询
    • 录音录像的著作权是多久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7
      对于录音录像作品来说,受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50年,从作品完成首次录制之日开始计算,录音录像作品的作者享有复制权,发行权,电视台播放权,未经作者的许可,他人不能随意复制该作品。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如何获得保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4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如何获得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包括音像出版社、广播电台和其他录制录音制品的人。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享有邻接权。录音制作者有权在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上署名。
    • 录音录像作品著作权登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录像制品,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之外的任何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的特点是将已有作品进行一些必要的技术加工而产生的,比如:机械录制的他人的现场表演、教学讲座等。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与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是怎样的,有什么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4
      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电影类作品属于艺术类“作品”的范畴,制片者对其享有完整的版权,既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产生而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也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利用而带来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放映权、改编权等财产权。 为了理解制片者对电影类作品享有的版权的完整性,应把制片者对电影类作品享有的权利和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
    • 一般公司制作一段录音录像的保护期多久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3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