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后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9:41:57 490 人看过

依据我国担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选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后,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事务执行人处理,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合伙人的平等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合伙人都必须同样地执行合伙事务。事实上,合伙事务的执行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只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即可。具体方式包括四种:

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于合伙人数较少的合伙。

2.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

3.由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即一名合伙人受托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适合于人数较多的合伙。

4.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即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同样适合于人数较多的合伙。每一合伙人有权将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委托其他合伙人代理,而自己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的,其执行合伙事务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2024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人需要什么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人需要什么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人需要的条件是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人可以是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退伙,怎么解决合伙债务按规定,合伙人退伙后将要处理以下几个问题:1、合伙财产合伙人要退伙,那么需要先结算合伙财产,这也是退伙的合伙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具体结算时,需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如果还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并且也还有未收回
    2023-12-18
    27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分为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个人债务清偿两种,具体为: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1.合伙人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2023-06-06
    13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怎么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2024-05-13
    44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只能采取共同执行形式
    一、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只能采取共同执行形式(1)各合伙人无论其出资多少,都有权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3)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4)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5)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6)受委托执行合伙
    2022-03-12
    463人看过
  • 关于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问题
    一、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合伙事务的执行是指为实现合伙目的而进行的业务活动。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人的权利,每一个合伙人,不管出资额多少,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款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二、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合伙人的平等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合伙人都必须同样地执行合伙事务,事实上,合伙事务的执行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只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即可。具体方式包括四种: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于合伙人数较少的合伙。2、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3、由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即一名合伙人受托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适合于人数较多的合伙。4、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即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同样适合于人数较多的合伙。每一合伙人有权将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委托其他合伙人代理,而自己不参与合伙事务
    2023-04-24
    248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劳务出资在什么情况下
    可以,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1)货币:合伙人出资使用的货币应为合伙人自有的资金,或由自己管理和控制的资金。实物:即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货币以外的有形财产。1、合伙人用于出资的实物,必须是自己的或者在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完全由自己控制的实物财产。2、不能完全控制的财产,已经设立担保的实物,短期租赁他人的实物,一般不应作为实物出资。(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和技术秘密。(4)土地使用权: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以价格出资,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5)劳务: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说明。(六)其他财产权出资方式。可以用劳务出资的是什么合伙人劳务出资是指股东以精神上或身体上的劳务作为出资取得股东身份。由于劳务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便独立转让,加之评估上的随意与不确定,根据新
    2023-08-08
    107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除名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合伙企业作出对某一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但是,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以最终确认除名决议的效力。除名退伙的原因是主观性的,即退伙的合伙人发生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其退伙含有惩罚性的因素。所以,在判断哪些原因是导致当然退伙的原因、哪些原因是导致除名退伙的原因,合伙人的主观状态即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实施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是关键的判断因素。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方式1、协议退伙前提: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1)前提: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应当提前30日通
    2023-04-29
    349人看过
  • 普通合伙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一、普通合伙的概述:普通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的法规有限合伙,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自愿组成,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章程,而且,该章程须经登记;二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并分享利润;三是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四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法律法规仅规定的普通合伙制,因此,在我国,合伙一般指普通合伙。
    2024-03-29
    254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关系是什么
    想要成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必须先是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而且必须是普通合伙人才能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有限合伙人是不能成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有限事务执行人是由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推举出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1、成为条件不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成为的,而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人。2、权限来源不同:普通合伙人的权限来源于合伙协议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有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权利不同:普通合伙人没有对外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但是不执
    2023-06-18
    497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的企业是否可信
    确实值得信赖。普通合伙人即在我们的合伙企业中,他们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债务进行无条件且不可分割的责任承当。并且,这些合伙人的身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此外,说到我们的合伙企业,它主要是依据现行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起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则由普通合伙人构成,由此他们需要在关于合伙企业的债务问题上承担起无尽且连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024-08-10
    28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是企业法人吗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组织。一、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哪些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二、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1、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
    2023-04-12
    205人看过
  • 选择有限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效果如何
    选择有限合伙执行人后会产生什么影响?选择执行人后的效果实质上是赋予执行人一定的管理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并对所有合伙人承担责任和报告义务。合伙企业执行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由全体合伙人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例如,合伙事务主管向不参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合伙法》规定,如果一名或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的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入属于合伙企业,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合伙企业承担,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名或者多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023-05-07
    23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继承人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中国《合伙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财产并成为合伙人。继承人的义务是合伙人的义务,包括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分担亏损的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期限,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逾期不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权利1。共同财产权。所谓共同财产权,是指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不属于合伙人本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即所有合伙人的共同财产。因此,中国的合伙法明确规定,合伙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它还规定,在合伙企业清算之前,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除非本法另有规定。在此,所谓其他规定是指退出合伙企业的情况,即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源。根据我国《合伙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2023-05-07
    45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在普通合伙人人数超过一名的情形下,全体合伙人理论上可以委托其中的一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亦可委托超过两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区别1、设立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必须由2个(包含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可由1-50个股东出资设立,不能以劳务出资。2、风险承担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2023-04-11
    32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 更多>

    #普通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事务如何执行,怎么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那么合伙企业事务如何执行,怎么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各合伙人共同出资的,如何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伙企业事务执行,是指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其对内对外关系中的一些事务处理。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这个重要特征决定了各合伙人都有参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同等权利。而合伙企业事务如何由合伙人执行,则有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另一种是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主要规则有: 1.对外代表权
    • 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对企业的事务有什么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其他合伙人在将事务执行权委托于他人后,对企业的事务执行仍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对受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这是因为,不执行事务合伙人因其不执行企业事务,比较超脱,能够从旁观者的角度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确定方式有哪些?如何确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即掌管合伙企业的业务,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确定方式有三种:(1)共同执行方式,即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每个合伙人均为事务执行人,享有同等执行权;(2)委托执行方式,即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此种方式下,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权集中委托给受托的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行使,其它合
    • 合伙企业可以选择哪些方式执行合伙事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执行合伙事务?(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2)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3)各合伙人分别执行;(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