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00:09 390 人看过

1、债权担保有以下表现: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等法律规定的合同中,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保留财产,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定金是指合同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提前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担保主要有哪些内容

1、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由于现代国际借贷涉及金额巨大,通常只是由法人担当担保人。

2、担保范围。通常由当事人间具体约定,所担保的范围不应超过债务,若当事人间无具体约定,则依担保合同的准据法来确定。当事人间通常约定担保范围包括担保借款人本金、利息及承诺费的如期清偿。

3、提供担保的方式。正常的方式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由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也可由债务人给债权人开出本票,然后由保证人在本票上作保证背书,以此作为担保形式;还可由银行应借款人的请求对贷款人开出备用信用证作为担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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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9日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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