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的一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9 09:21:33 91 人看过

一般的提执行异议不算虚假诉讼,但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或财产被查封的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串通,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就是虚假诉讼,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执行异议有几种情况

执行异议的情况如下:

1、对于执行行为的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该异议仅限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对于异议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经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作出驳回裁定后不服,可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4、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当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法院应制作财产分配方案通知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应当将书面异议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

5、对于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驳回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异议之诉。对于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变更、追加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十五、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可能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十种行为
    1、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2、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3、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4、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5、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6、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7、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8、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9、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10、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一、债务追讨官司怎么破追讨债务打官司的流程:1、债权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2023-03-09
    138人看过
  • 诉讼费是否属于执行标的
    法院执行标的不包含诉讼费和执行费,执行费用是执行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法院在对案件裁定中止、终结执行时,以执行到的执行款项为基数,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标准计算出该案应当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对于多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及时退还给申请执行人。诉讼费用一般就是到法院立案时要交的费用,全国统一。诉讼费用是统一标准.一般指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是到法院立案时要收取的费用,全国统一诉讼费用是在法院立案时要交纳的费用,全国统一。二、执行标的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
    2023-06-21
    293人看过
  • 赌债是属于虚假诉讼吗
    不是的。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3-04-14
    337人看过
  • 虚假诉讼属于公诉还是自诉
    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但是如果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后,公安机关不受理的,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自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单位犯罪,则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应的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4-04-29
    335人看过
  • 以虚构事实立案的案件是否属于虚假诉讼
    行为人以部分虚构事实起诉且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仍属于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诉讼罪的构成要件非法诉讼即刑法中规定的“虚假诉讼”,虚假诉讼罪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故虚假诉讼的立案标准有两个: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虚假诉讼罪一般是怎样量刑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
    2023-04-02
    285人看过
  • "是否有二审的执行异议诉讼?"
    执行异议之诉有二审。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分别为案外人和当事人,当事人理论上可以分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实际上仅指申请执行人,申请主体具体可分为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异议之诉能上诉吗执行异议之诉驳回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不能上诉或复议,即使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也没有后续的救济方法。相关法律规定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
    2023-07-08
    85人看过
  • 人事劳动争议属于虚假诉讼吗
    人事劳动争议是不是属于虚假诉讼,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的,属于虚假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一、人事争议怎么仲裁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
    2023-04-04
    310人看过
  • 如何界定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范围
    1、根据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犯罪行为表现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即虚假诉讼罪仅适用于民事诉讼领域。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不能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刑。2、虚假诉讼犯罪仅限于“无中生有型”行为,即凭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因该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民事纠纷的情形。捏造事实即可以是积极行为,也可以是特定形式的消极行为。3、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式可以表现为“单方欺诈型”和“恶意串通型”。除了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之外,一方当事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对方当事人败诉,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等目的的,也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4、民事执行程序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以捏造的事实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执行,同样可能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需要采取刑事手段予以规制。律师补充: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
    2023-05-06
    186人看过
  • 虚假出资属于何种行为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是属于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单位虚假出资是指单位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单位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本罪中虚假出资行为,即单位作为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应当交付的出资额(含货币、实物)或者未办理出资额中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行为。本罪中的虚假出资行为属于不作为。所谓不作为,即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一、认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为: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2
    2023-06-26
    444人看过
  •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是否属于执行异议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属于执行异议。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只要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被执行人,而人民法院未追加,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应当属于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必须作出处理。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程序流程包括:申请、立案、审查、救济等几个步骤。在增加一个被执行人的时候,我们需要证明这个人也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写明增设被执行人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可以是原被执行人的配偶。变更和添加被执行人的具体流程其实并不复杂,当事人按流程操作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
    2023-07-26
    446人看过
  • 虚假诉讼属于诈骗吗
    虚假诉讼不属于诈骗,而是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诉讼罪包括仲裁吗虚假诉讼罪包括仲裁。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虚假诉讼罪中的诉讼限定为民事诉讼,行为人向仲裁机构提起虚假仲裁的行为,不适用该罪规定。这里的民事诉讼,指的是完整的民事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立案、开庭、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程序。行为人除了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外,还可能利用伪造的判决书、公证文书、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在本质上也是对法院正常司法秩序的一种破坏
    2023-07-27
    295人看过
  • 诉讼中的虚假指控是否属于取财勒索?
    通常来说,虚假诉讼侵权的主要客体是财产权。从虚假诉讼取财这类行为所侵害的客体、行为的客观特征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此类行为应该按照敲诈勒索罪追究其责任。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而且直接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从逻辑上的类推法来看,将虚假诉讼行为的主要侵权对象确定为财产权,符合立法初衷。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虚假诉讼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具体构成要件如下:1、虚假诉讼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2、虚假诉讼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3、虚假诉讼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4、虚假诉讼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
    2023-07-01
    282人看过
  • 公益诉讼是否属于公诉的一种形式
    不是。一、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嫌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新型诉讼形式,在西方法治国家已发展的相当成熟,只是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之称呼不一,诸如民众诉讼、公民诉讼、以公法名义保护私权之诉等等,但内涵大体相当。通过对海外各发达法治国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考察和比较,可以为中国建立这一制度提供先进经验,并同时证明在中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二、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什么是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武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规定,起诉人应当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公益诉讼则不要求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要求起诉人是法律关系当事
    2023-07-06
    41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
    认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在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法律事实为案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能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自诉人需要自行提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存在自诉人“无中生有”捏造他人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性,自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律师补充: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
    2023-05-06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关于执行异议案件的虚假诉讼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7
      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就是虚假诉讼。《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 起诉执行异议时如何认定虚假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5
      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就是虚假诉讼。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 怎样确定是否属于虚假诉讼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6
      法院在查实后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企图通过诉讼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经查实依法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虚假诉讼的认定,要根据造成的损失,已经其要达到非法目的
    • 行政复议属于诉讼中的一种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
      行政复议是否属于诉讼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依据受理机关不同可区分。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县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或者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 行政诉讼中债权债务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一种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
      行政诉讼诉讼中止,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某种原因而诉讼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诉讼继续进行的制度。行政诉讼中的诉讼中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