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范围是否包括抵押权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0:20:32 144 人看过

债权人包括抵押权人。对于设立了抵押的债权,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但债权人不必然是抵押权人,只有在存在抵押的债权中抵押权人才是债权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一、房屋被拍卖抵押权人应该怎么办

房屋被拍卖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房屋出售价格。抵押权是债权人不转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占有的担保财产的总称。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依法享有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

二、借条中出现的抵押物又变卖了是诈骗吗

借条中出现的抵押物又进行变卖不是诈骗。在抵押过程中,法律明确规定,允许抵押权人转让抵押物。抵押是指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债务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权人就抵押物具有优先受偿权。抵押过程中,抵押权人可变卖抵押物,变卖抵押物后的财产,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变卖抵押物并不是诈骗行为,变卖抵押物并没有侵犯债权人的债权。

三、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区别

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而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是否能够被债权人行使?
    债权人能行使抵押权。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动产抵押的,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抵押权;房地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时设立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普通债权人能参与分配吗根据以上参与债权分配的条件,普通债权人只要符合以上所述的各项条件就能够申请参与分配,但是是否能申请参与分配和是否能确实分配到财产不是等同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首先扣除参与分配的各债权人的执行费用,余额用于清偿。那么参与分配的顺序是:(一)法定债权。如财产保全产生的债务。(二)有担保权的债务。即在产生债权债务的时候设立了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务。(三)首先采取查封等措施的。(四)普通债权。也就是普通的借贷关系,没有什么担保抵押之类保障的债权。
    2023-07-02
    101人看过
  • 抵押权及于标的物的效力范围包括哪些呢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2、对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3、对添附物的效力抵押物因附和、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
    2023-03-13
    460人看过
  • 民法典债权人能否授权抵押权人
    一、民法典债权人能否授权抵押权人在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抵押权人,所以债权人不能授权自己。债权人一般只能委托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公司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权人享有以下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权利保障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
    2023-06-19
    428人看过
  • 抵押人是否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我国的抵押人是担保人中的一种,因此如果抵押人室一般保证人或者是混合合同之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那么则享有先诉抗辩权。行使方式:时间与条件: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与条件。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即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法律依据:(一)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
    2023-08-18
    496人看过
  • 物业交接范围包括债权债务吗
    一、物业交接范围包括债权债务吗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二、解决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途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物业管理交接纠纷,可以采取以下五种方式进行解决:(一)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由被解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可能还包括新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在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物业管理交接有关事项如拖欠物管费的支付、物管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的结算、物管公司对小区公共建设额外投入的回收等进行协商,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由于这种
    2023-06-02
    172人看过
  • 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债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保证人申报的债权范围很可能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不一致,因为保证人是不得代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应该按照约定或法定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申报债权。保证合同对保证责任范围有约定的,保证人按照约定担保债权数额申报债权,保证责任范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依法定保证范围看情况而定。一、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和担保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
    2023-03-12
    193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债权了吗
    没收财产包括被告人的现有全部财产,不包括债权《刑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由此,我们认为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如果在没收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债务,法官就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否则债务就不在考虑之列。其次,合法的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债务是否有不合法的,比如: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不合法的,应不予偿还。第三,被告人所负债务应当在没收财产数额之内予以偿还,若同时有多个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又不足以偿还的,有特殊情况,如依法抵押、担保的,按民法的理论,有优先权的,可以优先进行偿还,否则应当按比例进行偿还,这更为公正、合理。第四,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请求的期限刑法中未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民法的理论,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满二
    2023-02-21
    164人看过
  • 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范围包括哪些1、代理人特别授权的范围包括: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反诉;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代理人特别授权指的是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除了一般代理权限以外,尚具有代理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处理直接做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二、一
    2023-06-12
    344人看过
  • 破产清算时抵押权人的责任范围
    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不会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破产清算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清算时怎么主张债权公司发布清算公告后,债权人可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
    2023-07-03
    444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土地、设备等财产作为抵押物,以获得融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债务人的抵押物?在我国,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来担保债务的履行。根据《民法典》第40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可以作为抵
    2023-08-26
    197人看过
  • 债权人死亡抵押权是否会解除
    债权人死亡抵押权不会解除,债权人死亡的,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而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不消灭的,抵押权也不会消灭,所以抵押权不会解除。一、人死了帮人抵押的房产还有效吗主债权消灭的,抵押权就消灭。所以抵押人死亡,不影响房屋抵押的效力,主要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抵押合同有约定期限吗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这是因为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也就是说,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
    2023-03-05
    266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能占有抵押物
    即使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还款期限届满时无力偿还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所有类似条款都会因违法而无效,又因为此类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无效的,整个合同无效,所以此类抵押担保合同无效。一、流押条款法律效力是什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是禁止使用流押条款的,抵押权人不能要抵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前,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流押条款流质条款区别流押条款,即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流质条款,即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
    2023-03-12
    153人看过
  • 债务人和债权人抵押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一、质押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质押合同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被保证的主债权类型和金额被保证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支付债权、种类物支付债权等;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间;3、质物状况。物质状况是指物质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现状;4、质押担保范围。当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量保管费用和实现当铺权利的费用;5、质权成立时间。因为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成立;6、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也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录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法律规范和公序,就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二、夫妻债务
    2023-03-12
    267人看过
  • 抵押合同是否包括人保
    抵押合同不包括人保。我们通常把担保划分为人的担保(即人保)和物的担保。其中,物的担保最常见的就是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人保主要以担保人自身的信誉和经济实力为债务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人保)是债权担保的两种方式,其与质押担保、定金等担保方式一样,均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一、有什么合同的担保方式?合同担保有下列方式:一、留置。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
    2023-03-28
    39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个人债权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债权收购的范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13
      根据《个人债权范围如下: 1、个人储蓄存款。 2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债权凭证。 3、居民个人委托金融机构经营的财产,即委托财产,包括委托财务管理和信贷。所有权不明确或挪用的委托财产形成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纳入收购范围;所有权明确,未被委托金融机构挪用的委托财产不作为清算财产,不纳入收购范围。 4、存放在金融机构相关账户上的居民个人持有的金融机构挪用的证券形成的个人债权。
    •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3
      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主要是抵押物的估价费、拍卖费及诉讼费等。当事人可以根据主合同的情况自行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可以小于或者等于主合同债务,但不得高于主合同的债务。
    • 抵押权人是否拥有抵押权,债权人怎么申请抵押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8
      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抵押财产。《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出售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有效的债权范围包括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5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 抵押权是否能作为抵押的担保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9
      1、抵押财产担保债务的,抵押担保的范围,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方式确定抵押担保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