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的区别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针对的主要就是企业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能力,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主要区别在于:
1、从功能上分析,保密义务主要保护企业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的功能既包括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可能约束员工就业机会或应对竞争对手挖人。
2、从期限上讲,保密义务是没有期限的,只要商业秘密存在,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义务的存在是有期限的,在职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限,离职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
3、从产生基础上讲,保密义务的产生是基于法定,《劳动合同法》包括之前的《劳动法》均有这方面的规定,换言之,无论企业与员工是否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员工在职及离职后均承担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而竞业限制义务则是基于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无约定即无义务。
4、对价补偿的不同。员工承担保密义务是不需要企业支付保密费的,而对于离职后员工履行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合理的补偿费。
5、法律责任的不同。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通常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二、劳动合同生效满足什么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公民个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的行为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要求合同必须完全具备法定必备条款,所载法定和约定条款都须符合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终止条件等均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例如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劳动合同则是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合同需要按国家规定鉴证或按当事人约定需公证的,必须将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鉴证或公证劳动合同才依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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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但是没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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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与竞业合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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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竞业与保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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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竞业限制,保密协议是不是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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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禁止同业竞争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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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竞业限制和法定竞业限制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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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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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0《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义务的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就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作出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在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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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和竞业合同的区别,员工竞业合同和保密协议有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8员工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一般包括对商业秘密保密和竞业协议两部分。 劳动者履行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 竞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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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争限制协议的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4一,商业秘密是企事业单位已经掌握的技术或者信息,保密协议也就是要求不得外泄这些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竟业禁止是针对相关核心人员固有技能的,竟业协议防止的是相关技能在竞争对手或者既能拥有者本人在非公司场所使用,从而降低公司的竞争力也就是增大了外界竞争压力。二,商业秘密原则上属于法定附随义务,只要圈定了商业秘密的范围并和员工有了明确说明就应该遵守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而且是不需要补偿的,正如普通的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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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费和竞业限制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首先,保密和竞业限制是两回事.如果你拿的确实是保密费,那就不影响你现在的工作.因为竞业限制也必须是在公司补偿你的前提下才须遵守的. 另外,如果这100不是保密费而是竞业限制补偿,我认为这也是远远不够的.虽然法律对这一块儿没有明确规定,但公司显然在打擦边球.让一个人放弃他的专业,改行后收入会有大幅度减少,而只给予每月100的补偿,是完全不合理的.(要考虑100占原来薪资的比例)我认为你不用受此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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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竞业限制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中若约定了保密义务的,则劳动者在职期间承担保密责任; 协议中若未约定离职后劳动者仍有保密义务的,离职后,劳动者不承担保密责任。 通常情况下,协议中会约定保密期为劳动者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年限内; 若劳动者在保密期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