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医生是否违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1-11-05 12:44:47 138 人看过

一、外聘医生是否违规

据了解,《通知》提出医生的14项行为将被定性为考核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擅自在主要执业机构或备案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医师,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据悉,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并且在暂停执业活动期满时,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

二、非法行医如何处罚

非法行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有哪些

主体不同前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职业资格的人;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主观方面不同前罪是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但对于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则是过失心态;后罪属于过失犯,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是过失的。但,对于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则有可能是出于故意。客观方面不同前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表现为技术过失;后罪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婚外恋生育是否合规?
    婚外恋有孩子是违法的。我国禁止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同居,禁止重婚。婚外恋可能构成重婚罪,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婚外恋生下来的孩子应当进行抚养,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如果因为一方婚外恋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婚外恋不仅违法,更违反社会道德。婚外恋可以要求补偿多少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
    2023-07-01
    426人看过
  • 童工招聘是否合规?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除外。凡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就是使用童工。国家严令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能开业从事个经营活动。用童工不发工资违法吗用童工不发工资违法,另外用童工本身就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有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童工年龄标准为不满16周岁。用人单位或个人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律效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执行,童工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用工单位或个人应按劳动合同支付违法使用童工期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
    2023-07-08
    389人看过
  • 公务员是否违规上外网?
    上外网只浏览不传播不违法。有公安局网警透露,对于使用者来说,如果只是浏览没有不良信息的网页,一般不会被追究责任;如果是复制扩散有违法内容的帖子,一旦被查获,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浏览被禁止的网页应该涉嫌违法,但如何处罚则要视具体情节及危害程度而定。如果只是自己浏览没有散布,那么情节轻微,一般不会受罚。如果提供“翻墙”服务,肯定违法了。港务局上班是公务员吗一、港务局上班是公务员吗1、港务局上班不是公务员。港务局是国家机关单位。是由地方政府授权,行使港务、航务行政管理和地方海事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州港务、航务管理和地方海事事业的部门,港务局直属中央交通部海运管理总局管辖。在行政、业务、技术、财务上均受其统一领导,并受当地人民政府监督与指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
    2023-07-16
    303人看过
  •  国外寄送香烟是否违规?
    这段内容讲述了违反特定规定会被视为违法行为,香烟属于限制邮寄物品,居民个人每次邮寄数量不超过两条,每人每次限寄一件,邮电部门要加强收寄验视,分10个包裹,并且每包裹的收件人和寄件人的联系方式不同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如果违反特定规定,就会被视为违法行为。香烟属于限制邮寄物品,对于邮寄数量有要求,居民个人每次邮寄数量不超过两条。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邮电部门要加强收寄验视,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并严格邮件封装,确保运递安全。分10个包裹,并且,每包裹的收件人和寄件人的联系方式不同是违法的。 【规定】香烟属于限制邮寄物品,每次限寄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香烟属于限制邮寄物品。根据该法规定,每次限寄100支,每自然月累计限寄200支。因此,每次限寄的香烟数量为100支,每自然月累计限寄的香烟数量为200支。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3-08-27
    422人看过
  • 医生外出会诊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第五条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以下称邀请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以下称会诊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
    2023-06-02
    312人看过
  • 外聘人员是否享受年休假
    一、外聘人员是否享受年休假所有劳动者,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有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二、哪些情况不享受年休假假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
    2023-06-15
    107人看过
  • 外聘人员是否需要签合同
    外聘人员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需要签署专项服务协议,来维护外聘人员的劳动权益。已退休人员可以不再缴纳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所以在签订协议时可以不使用劳动局固定格式的劳动合同范本,而签署劳务服务协议,协议需注明外聘人员的待遇及所应享受的权益,就可以了。一、劳务公司也要交保险吗?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保,用人单位要为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购买社保。签署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因为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而签署劳动合同则按照相关规定,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二、养老保险断交怎么办养老保险断交后,可以采取按年补缴、延迟退休、转居民社保、推掉社保等措施。具体分析如下:第一,按年补缴。一般来说,距离退休还有三年以内的人员可以进行按年补缴,但是,以这种方式补缴需要支付一定的滞纳金。第二,延迟
    2023-06-26
    105人看过
  • 医生聘用合同模板是什么
    医生聘用合同模板一般要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医院的名称及所在地址,被聘用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双方合同的签订需要符合劳动法规中对于合同的内容和标准。一、医生聘用合同模板是什么、医生聘用合同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地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2003]4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通知》,及上海市卫生局沪卫人(2000)48号文《关于本市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立此合同: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聘用合同制________。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吗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管理的工
    2023-06-04
    322人看过
  • 医生被家属录音是否违法?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录音的。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明确的规定。视听资料作为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现实生活中虽然存在,但被法院直接采纳认定的案例并不多,其主要原因是视听资料作为一种技术合成,其要依赖于一定的技术设备辅助才能表现出来,并不像其他证据种类如书证、物证等那样直接反映所要证明的客观事实;同时,视听资料作为技术含量成分比较高的证据类型,当事人除了要证实该视听资料不是采用非法手段取得外,还必须证实该视听资料没有经过剪接、删改、合成等方式加工,否则法院对视听资料很难直接采信认定在交警大队录音算违法吗在交警大队录音算违法行为。录音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偷拍偷录很可能涉嫌违法,并且在偷录的证据,不能在事后作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但是调解以外的其他证据,包括调解前的有关笔录,相关物证、证人、鉴定结论、事发后的赔偿情况,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录音、录像取得的方式侵犯他人合法
    2023-07-06
    287人看过
  • 医生做生意违反规定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医生也为国家行政人员的一种,国家行政人员不可以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一、医生可以给麻醉上瘾的人提供麻醉药吗医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给麻醉上瘾的人提供麻醉药。但是不可以违反国家规定,给特殊人群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有此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种牙吗种植牙是不可以报销医保的,种植牙属于美容的范围,因为种植牙是让牙齿更加的美观的,还有矫正牙齿都是不可以医保的,拔牙补牙这些是可以医保的,就算不能医保种植牙也是值得去种植的,种植牙的优点很多,如果种植牙的材料好,医生的技术也好,还有自己的护理的也恰当是可以使用三四十年的。三、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经商办企业吗一般国家公职人员不可以经商办企业。《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
    2023-03-19
    92人看过
  • 医生违规,谁来管理
    【案例描述】某农资公司职工康某因患肺炎在定点医院住院,病愈结算时共花费6000多元。康某没有多想,来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经审核发现:主管医生有"搭车"开药、滥用大型物理检查及重复检查现象。康某称:这些情况他完全不知道,那么相关责任也应该由医院承担。【案例评析】(1)这是关于定点医院及医务人员违规时的管理问题。为了搞好医疗改革工作,必须建立"医患管"三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了保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利,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合同,明确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处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第17条明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组织卫生、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视不同情况,责令其限
    2023-06-09
    409人看过
  • 招聘对星座有要求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
    【法律解读】就业歧视违反劳动法规定所谓就业歧视,一般是指除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的因素外,在就业或职业的机会或待遇上给予区别、排斥或优惠,从而剥夺损害就业或职业上的平等。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在此基础上,《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款对就业歧视的范围做出开放式列举规定,规定几种比较突出的类型:身份歧视、性别歧视、民族歧视、残疾歧视、疾病歧视或传染病歧视。但实际生活中的就业歧视往往门类繁多,数不甚数。目前为止,当劳动者遇到就业歧视的情况,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如果劳动者是在就业后遭到歧视,还可以向单位的工会请求帮助。由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工会、法院这些机关都没有下设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且这些部门在解决就业歧视问题上成本高、效率低,往往达不到劳动者想要的效果。为此,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也纷纷呼吁国家出台反就业性别歧
    2023-04-29
    108人看过
  • 提现医疗保险卡是否违规?
    违法,相关涉案人员将有可能涉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或属于累犯的,还可能涉及接受到刑事处罚。这个就不仅仅是拘留或者罚款的问题了,3到5年不等,并罚款。用医保卡套现违法,用信用卡套现也是一样违法的,如果被银行或者公检法系统得知,相关当事人轻则背上信用不良的记录3-7年不等,在此期间个人房贷可能被银行拒绝或者提高利率,无法报考军队或者公务员,商业保险被拒绝或者提高费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办理材料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外,还需携带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经相关部门核实盖章的《参保申请表》: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携带《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区民政部门书面证明材料;2、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重点优抚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书面证明材料;4、特困职工子女需携带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和总工会书面证明材料;5、孤儿由其监护人携带
    2023-07-04
    330人看过
  • 医生异地执业是否构成违法行医罪
    医生异地执业会不会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等原因异地执业的,不构成非法行医。医生变更执业地点,应办理变更手续,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进行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除外。一、无证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哪些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
    2023-06-29
    4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外聘医生合作协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4
      外聘专家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聘用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作废。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重新签订聘用协议。二、工作内容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XXXXXXX医院XXX 科的特聘专家。2、乙方工作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根据乙方
    • 乡镇医院外聘老中医合同是否有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2
      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第一,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给法人的货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和农民的应是人民币。第二,贷款种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第三,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方需增加借款金
    • 医疗机构聘用无证医生执业是否合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样做是违法的,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医院用已解聘医生照片做宣传是否侵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医院与医生接触聘用关系后理应将其照片归还。在合作关系结束后仍悬挂医生的照片来进行宣传,对医院有一定的利益。医院没经医生同意继续使用其照片侵犯了医生的肖像权,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该医生可要求药店赔偿精神损失。 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
    • 聘用人员是否违反回避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按照我国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法律相关规定,法院聘请的或是司法鉴定机关聘用的人员,只要与案件有着相应的应该回避的规定,都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