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劳动争议管辖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7:34:26 127 人看过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主要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该法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并且,根据该法第二十一条,“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管辖权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归属有何规定

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归属有何规定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归属有何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涉外劳动争议管辖权问题的复函》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企业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我国公民与国(境)外企业签订的劳动(工作)合同,如果劳动(工作)合同的履行在我国领域内,因履行劳动(工作)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4款规定精神,由劳动(工作)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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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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