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金额无法确定法院会受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2 17:42:28 206 人看过

一、诉讼标的金额无法确定法院会受理吗?

也是可以受理的。民事诉讼程序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纷争的手段,其特点是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始终处于相对被动和消极的中立地位,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进行审理,公正地作出裁决,并保证其裁决的实现。这种在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对象就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从其最简单的含义上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二、诉讼标的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诉讼标的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因期间届满而丧失在诉讼中胜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期间因所保护的权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为4年,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1年。由于诉讼标的直接与所主张的权利有关,因此,对诉讼标的性质的不同认识就关联到当事人起诉时法院能否受理该案件的问题。

(二)诉讼标的是法院审理和裁判的对象

法院的审理是围绕本案的诉讼标的进行的。法院对案件的实体裁决也是对本案诉讼标的的裁决。根据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当事人没有主张的诉讼标的,法院自然不能加以审理和裁判。法院的终局判决是对本案诉讼标的的评断。

(三)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活动是以诉讼标的为基础,以诉讼标的为中心展开的

在规范的诉讼过程中作为当事人诉讼活动的核心是证明和辩论,原告对自己主张的证明过程和双方当事人的辩论行为都以本案的诉讼标的为中心。

(四)“禁止重复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

即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起诉(系属)或已经裁判的案件,再行起诉,即使起诉法院也不得受理。判断是否属重复诉讼,其根据之一就是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是否同一。

(五)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上,有关既判力的若干问题中既判力与诉讼标的问题都是其核心问题

因为诉讼标的决定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要厘清既判力的问题就必须首先弄清诉讼标的问题。

法院受理案件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准确的诉讼标的,如果按键双方是因为合同的诉讼标的金额无法确定进行起诉的,那么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通过一系列的审核来最终做出判断,来明确双方的诉讼标的金额是什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诉讼标的基层法院受理额度是多少
    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只是在本法另有规定时除外。另法律上确定了管辖恒定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1.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提起诉讼,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金额作为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2.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加大诉讼标的金额,致使诉讼标的金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权限的,一般不再变动。但是当事人故意规避有关级别管辖等规定的除外!按照级别管辖规
    2023-04-04
    220人看过
  • 无法确定诉讼标的可以起诉吗?
    一、无法确定诉讼标的可以起诉吗?1、无法确定诉讼标的可以起诉,但是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二、必要共同诉讼的标的只能有一个吗?1、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其诉讼标的必需是同一法律关系,各诉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人民法院不
    2024-01-17
    378人看过
  • 法院怎么确定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作为当事人争议并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对象,在具体民事案件中应根据什么标准予以识别,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学者争论最激烈的理论之一。对于诉讼标的的识别,主要有三种学说,即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和新实体法理论。目前从整体上看,新诉讼标的理论,也即以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确定诉讼标的的理论,在理论界已占据统治说的地位。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一、相关因素的不同(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
    2023-03-29
    154人看过
  • 案件诉讼标的额按原告还是法院确定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动,消灭的法律事实。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如给付赡养费之诉,其诉讼标的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赡养关系,二是给付赡养费的要求。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确认收养之诉中,父母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即诉讼标的。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
    2023-04-01
    37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标准的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院受理标准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多久审结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三、民事诉讼分为哪几种类型常见的民事诉讼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多数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发生的纠纷;2.公民之间因买卖、租赁、借贷
    2023-09-06
    247人看过
  •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诉讼标的的数额?
    1、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诉讼标的数额离婚诉讼标的数额较大的法院,应当由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受理过程中如有管辖权问题,应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责令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二,什么是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知识产权案件和其他类型的案件。区域管辖权,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人民法院确定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归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重大涉外案件的判决标准包括:(一)争议标的数额大;(二)案件复杂;(三)当事人人数多,(4)同时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1)专利纠纷案件由
    2023-05-07
    2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起诉法院如何确定,民事诉讼起诉法院多久受理
    民事诉讼起诉法院确定一般是根据诉讼案件的类型决定,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起诉法院的受理时间在七日,这在民事诉讼法当中就有作专门的规定。一、民事诉讼起诉法院如何确定民事诉讼起诉法院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民事诉讼起诉法院多久受理民事诉讼起诉法院
    2023-07-08
    433人看过
  • 法院多久受理诉讼,法院受理诉讼流程
    法院受理诉讼会在7日内受理立案,且会通知当事人,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话,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也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法院受理诉讼流程包括当事人递交相关的诉讼材料和证据、在诉状清单上签名、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开票。一、法院多久受理诉讼法院受理诉讼会在7日内受理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不调解的情况下,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诉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法院受理诉讼流程法院受理诉讼流程
    2023-07-01
    223人看过
  • 诉讼标的无法确定怎么办
    诉讼标的作为当事人争议并要求法院进行审判的对象,在具体民事案件中应根据什么标准予以识别,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学者争论最激烈的理论之一。对于诉讼标的的识别,主要有三种学说,即传统诉讼标的理论、新诉讼标的理论和新实体法理论。目前从整体上看,新诉讼标的理论,也即以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确定诉讼标的的理论,在理论界已占据统治说的地位。诉讼标的,在国外有“诉讼客体”、“诉讼对象”、“系争标的”、“诉讼物”等称谓。在我国立法上和实务中,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实体权利。一、意义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2023-02-26
    452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标的额为多少法院才会受理?
    一、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标的额为多少法院才会受理法律对劳务合同纠纷要多少金额才能立案没有规定,只要达到立案的条件,就可以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劳务合同纠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
    2024-01-06
    192人看过
  • 反诉诉讼标的无关联法院会立案吗
    一、反诉诉讼标的无关联法院会立案吗?反诉诉讼标的和本诉无关联的法院不会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
    2024-01-16
    65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诉讼法院受理吗
    员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结果会相当不好,徒劳无功。解读一、补缴社保、公积金的管辖机构并非仲裁委或法院,而是当地社保稽核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因为公司没有开设社保和公积金账户,而没给员工交社保和公积金,就要先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公司开户,再到社保稽核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补缴;二、现在,很多地方的仲裁委为了减少无效诉求,避免司法资源浪费,仲裁委的立案人员不仅要对立案材料的格式、数量等进行形式审查,还要对你申请的诉求是不是属于仲裁委的受案范围进行事实审查,所以:如果员工的诉求,只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积金,那么很大概率,会因为诉求不属于仲裁委的受案范围,根本立不上案;如果员工的诉求,除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积金,还有其他诉求,那么,仲裁委的立案人员很可能会让你删掉补缴社保、公积金的诉求,再立案;如果因为仲裁委的立案人员只进行了仲裁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而侥幸
    2023-03-14
    313人看过
  • 诉讼标的额达到多大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一、诉讼标的额达到多大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标的额一般在五千万以下。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吉林、黑龙江、江西、云南、陕西、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贵州、
    2023-04-13
    169人看过
  • 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会同意吗
    当庭变更诉讼标的额法院不会同意,在民事诉讼中,经常会遇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那么两者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首先搞清楚什么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一种请求,这种请求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另一方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胜诉。在起诉后开庭审理前,法律事实往往会发生许多变化,例如,原告原诉讼请求是赔偿医疗费1000元,然而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又因为病情的变化,花去了医药费200元,那么,他的诉讼请求就增加为1200元,此时,我们把原告的这一诉讼行为称之为增加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是变更诉讼请求呢,举例来说,如果原告诉讼请求是依据合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起诉后,感觉依据侵权之诉更为妥当,这种诉请的变更就称之为变更诉讼请求,由此看来,前者是量的变化,后者是质的变化。一、标的额怎么计算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
    2023-04-04
    2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会不会受理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1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法院会受理。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增加标的额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受理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31
      增加标的额的诉讼请求法院会被受理,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区别是量的变货和质的变化的不同。增加诉讼请求是指在起诉时没有提出的请求,即新的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是对原有的请求进行一定修正,其实质依然还是原有的诉讼请求。
    • 法院诉讼确定债权金额之后会有什么受理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30
      债权人在公证债权文书已确定金钱给付债务数额后,又转让债权,并在向公证机构申请执行证书时主动提出扣减已转让债权的,法院应支持剩余债权的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将部分债权转让给他人,并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将该部分债权予以扣减,该转让行为是债权人自主处分其民事权利的表现,不构成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理由。同时,该行为亦不损害被执行人的利益,所以上述情况发生时,债权人有权继续对剩余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诉讼标的金额可以法院定的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3
      也是可以受理的。民事诉讼程序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纷争的手段,其特点是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始终处于相对被动和消极的中立地位,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进行审理,公正地作出裁决,并保证其裁决的实现。这种在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对象就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从其最简单的含义上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 法院标的金额包括诉讼费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有诉讼标的额的案件,应当按照起诉金额交纳诉讼费。 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