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在哪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1:14:46 210 人看过

一、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办理的地点

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C区7、8、9号窗口

二、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岗审核

4、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申请人的借记卡

5、申请人在办理情况反馈单上签字确认

三、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贺州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在什么地方
    一、贺州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需要的步骤1、申请人提出申请2、受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3、审核,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4、资金拨付,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上面二、贺州公积金购房提取的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3、购房合同4、不动产权证5、付款凭证(首付款发票/收据)6、契税完税凭证三、贺州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
    2023-05-13
    461人看过
  • 贺州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
    一、贺州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C区提取业务窗口二、贺州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依据(节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
    2023-05-13
    378人看过
  • 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在哪个机构办理
    一、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在哪个机构办理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条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范围规定。三、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3.借款合同4.银行还款对账单四、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C区提取业务窗口五、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
    2023-05-13
    291人看过
  • 贺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什么时间办
    一、贺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贺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贺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材料1.身份证件2.婚姻状况声明3.配偶经济收入证明4.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5.购房首期交款发票或收据6.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7.购房合同8.不动产权证9.不动产预告登记10.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11.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12.承诺书或保证书13.房号证明14.原银行借款合同及还款对账单15.房龄原始查档证明16
    2023-05-18
    315人看过
  • 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什么时间办
    一、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什么时间办春季、秋冬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二、钦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的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
    2023-05-14
    465人看过
  • 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收费吗
    一、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钦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的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2023-05-18
    237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1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30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贺州的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出来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17
      个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按照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 贺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才能提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贺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哪里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