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分为哪几种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8:04:16 309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有什么区别吗?

1、医疗事故: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过失(如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2、医疗差错:在医疗活动中,因责任心不强,粗枝大叶,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延长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

增加病人痛苦,浪费国家财产,但无严重不良后果者,为严重差错,无不良后果者为一般差错。

二、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分为几级?分别描述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一共分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一、巴州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有什么个人诊所的医生在诊疗疾病时,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造成患者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人身损害时,就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
    2023-03-12
    179人看过
  • 臂丛神经损伤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哪几种
    臂丛神经损伤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四种: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根据责任的大小决定医院应该赔偿的损失。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相关的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来进行综合的评定。一、医疗过错认定的要求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二、医疗过错的认定是依据什么?(一)诊断的过错1、问诊的过错2、检查的过错检
    2023-02-19
    349人看过
  • 2022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分几种
    1、医疗事故责任中病人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以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为核心,但并不是说患方就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病人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原告(病人)首先要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的事实。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病人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经神损害等。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如果原告(病人)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则其赔偿请求权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则原告将承担败诉的责任。2、医疗事故责任中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从2002年4月1日起,在我国因医疗行为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举证方式上的重大改革。病人不再承担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行为有无过错的举证责任,而改由医疗
    2023-06-20
    59人看过
  • 优先认股权分为哪几种情形?
    优先认股这种权利可以分为两类:1、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2、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一、《公司法》对同股同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有限公司却可以不相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每一份额就代表着每一股份。同一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利是相同的,同一股份所享受的利润分配比例一般也是一样的。股东在股份公司拥有多少权利,是由其拥有的股份数额的多少来决定的。用简单的话来概括就是八个字“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每一股权平等。这种股权平等的思想体现在《公司法》里,就是第104条、第127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04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2023-06-21
    173人看过
  • 专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除外有哪些情形
    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是:(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医疗机构免责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有: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按照原则性规定的免责事由: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的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
    2023-02-04
    332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出现医疗过失行为要承担哪几种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引起的。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的大部分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医疗过失起着轻微的作用。因此,在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进行划分: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承担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承担次要责任的,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承担轻微责任的,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10%。出现医疗事故如何办出现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并制作协议书;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3、当事人不
    2023-08-08
    268人看过
  • 剥夺监护权的情形分为哪几种
    剥夺子女监护权的情况有: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如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3、实施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剥夺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1、对未成年人有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行为的。2、放任未成年人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其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拒不改正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长期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且拒绝将委托他人代为监护的,导致未成年人陷于困境或者危险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批评教育三次以上,仍拒绝改正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
    2023-08-05
    176人看过
  • 我国累犯制度分为哪几种情形
    一、我国累犯制度分为哪几种情形?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二、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累犯制度是一种刑罚制度,因而,探询累犯制度的理论基础
    2023-04-28
    238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哪些?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一、医疗事故鉴定分为哪些?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其职权,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诉讼活动。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重度残疾的;(乙等)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3、三级
    2023-04-26
    281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机构分哪几种
    :1.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争议进行调解;2.医患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内容是医疗事故赔偿,而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争议;等等。一、医疗事故调解程序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二、医疗事故能否申请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但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最高额度各地不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
    2023-03-25
    84人看过
  • 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几种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
    2023-08-12
    26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及情形概述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4、面部轻度毁容;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等等。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规定三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规定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全身瘢痕面积5059%;3、双侧中度周围性面瘫,临床判定不能恢复;4、双眼球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40ms(毫秒),矫正视力0.10.3,视野半径20;5、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56dbHL(分贝);6、喉保护功能丧失,饮食时呛咳并易发生误吸,临床判定不能恢复;7、颈颏粘连,影响部分活动;8、肺叶缺失伴轻度
    2023-07-22
    70人看过
  • 哪几种情形不认定工伤事故
    一、哪几种情形不认定工伤事故1、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非工作时间前后在非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遭受暴力或意外伤害的。4、患病但是非职业病的。5、非因工外出受到伤害或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由于自己的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7、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1、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2、填写相关资料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
    2023-06-16
    334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哪几种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以下五种: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一、合同到期要不要辞职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用辞职,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关系因双方的约定而自动消失。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
    2023-03-30
    31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责任分为哪几种?哪种不属于医疗过失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8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严重医疗过失行为包括哪几种情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5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的情形有: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究竟哪几种情形属于医疗过失行为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5
      (一)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 (二)导致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患者死亡的; (三)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其他法定情形。
    • 哪几种骨折可以视为医疗事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7
      2011年因交通事故受伤,大小便时能,120急送医院后,当天被收住院45天,急、门诊和住院部X光、CT、核磁20多张片子检查,确诊腰2椎体骨折(爆裂性)伴不全瘫、颈椎脊髓挫伤,期间我多次对医生说:“骨盆骶骨处极疼痛”均被告知“没事”出院后,时过五六个月,疼痛加剧并辐射大腿左侧影响走路。复查到其他医院被告知“有两处严重骨折,另一处骨折在骶5椎体处”,后经首诊医院现重新检查属当时漏诊没看到,可以对病历
    • 有哪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不予受理,法院认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医学会不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b、医疗事故纠纷与多个医疗机构有关,其中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受理的c、医疗事故纠纷已经由人民法院协商或判决的d、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委托的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