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具备接纳新股东的能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0:51:08 277 人看过

公司可以引入新股东。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股东入股的钱应该归谁

在明确谁拥有新股东的入股资金时,据不同情况各有不同:

1、基于新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在多方约定的情况下,新股东的持股资金,即注册资本,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足额缴纳,属于公司所有;

2、基于股权转让进入公司。股东取得股权的方式来自股权收购,转让股权的人大多是原公司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入股的资金应类似于交易关系,归股东所有,不属于公司所有;

3、公司增资扩股时进入。在这种情况下,它类似于第一种进入方式。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后需要获得股权。因此,这部分资金属于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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