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二、特殊侵权行为指的是什么
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对称。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根据大陆法各国的规定,构成特殊侵权行为须依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有行为人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须依法律规定不适用自己责任。特殊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职务侵权行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瑕疵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业务致人损害,建筑物及其悬置物致人损害,环境污染侵权行为,雇员的侵权行为等。
三、特殊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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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被认定为特殊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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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特殊侵权行为包括哪些类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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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行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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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典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典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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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5下列侵权行为属于特殊侵权: 1、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3、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 4、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 5、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底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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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有哪些,特殊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4下面是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区别: 一,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二,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而上面所列举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除了第125-126条规定的地面施工责任与建筑物责任采过错推定外,其余皆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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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有哪些行为?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11)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光盘,如有人将某学术网络上电子布告栏他人发表的文章,下载并烧制到随书附赠的光盘,同杂志一并出卖。 2)图文框链接,此种行为使他人的网页出现时,无法呈现原貌,使作品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侵害了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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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特殊侵权行为?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2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对称。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根据大陆法各国的规定,构成特殊行为须依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有行为人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职务侵权行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产品瑕疵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业务致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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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0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只有符合侵权损害行为才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其构成要件有四: 一、损害事实的存在; 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四、侵权行为的违法性。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者特别法上的规定应负责任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