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都享受着哪些医疗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22:26 171 人看过

(1)工伤医疗费。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符合报销规定范围的,全额报销。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发生的以上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所在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以上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

(2)转外地治疗费用报销。工伤人员或职业病人员经批准转外地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职工所在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需要住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由其所在企业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2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工伤医疗福利:职工在治疗工伤时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
    2023-07-24
    298人看过
  • 因从事有毒作业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8)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3-04-26
    307人看过
  • 患职业病的是否可以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如何认定职业病工伤医疗待遇: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2023-07-24
    420人看过
  • 患职业病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是什么?
    患职业病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是什么?(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2)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3)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
    2023-04-16
    75人看过
  •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
    2023-04-22
    61人看过
  • 劳动者享受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者享受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的期限劳动者医疗期限的长短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1、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长短。2、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的长短。3、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根据以上三个因素对劳动者的医疗期期限作出了3个月至24个月的规定:(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根据上述医疗期的规定享受最长24个月的医疗期,但对于患上特殊疾病(比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疾病仍无法痊愈的,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上述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是
    2023-05-31
    84人看过
  • 职工未遵医嘱住院治疗死了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职工未遵医嘱住院治疗死了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职工未遵医嘱住院治疗,不等于是拒绝治疗。职工感觉自己病情有所好转,结合其受教育程度、经济实力以及对自身疾病危险性的主观认知来看,要求离院回家是符合常理的,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劳动保障立法目的出发,就不能认定职工自己放弃治疗或拒绝治疗,故认定职工的死亡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请律师打工伤官司怎么收费,律
    2023-06-11
    447人看过
  • 工伤医疗终结后,职工还可享受哪些补偿待遇?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可向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工伤补偿待遇。(一)未达伤残等级(含声明放弃鉴定)工伤职工未达伤残等级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期间待遇。(二)1-4级伤残1、本人要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见附表一、二)(1)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按月领取伤残津贴。(3)达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参加统筹地区职工基本。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2、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三)5-6级伤残(见附表1、2)(1)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3)职工本人提出与用
    2023-05-29
    127人看过
  • 什么是职工疾病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什么是职工疾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社会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所有用人单位应尽的社会义务。它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普遍性,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间的平等竞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建立个人账户,用于门诊就医购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以个人上年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计入个人账户。具体比例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为25%;36周岁至45周岁的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为30%;46周岁以上的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为35%;办理了医疗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个人不
    2023-02-18
    229人看过
  • 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待遇要怎样的条件
    一、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待遇要怎样的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2)事故伤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况,很难确定职工已死亡还是暂时失去联系,本着尽量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精神,这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工伤。(3)患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职工经诊断或鉴定确患职业病,并经过工伤认定属
    2023-04-28
    227人看过
  •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享受待遇详解
    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由社保中心核发《市民卡》(ic卡),并按规定预划本医保年度的个人帐户金额,医保年度末再按实际缴费情况进行结算与年度结转。参保人员当月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暂停医保待遇的享受。个人帐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往年个人帐户既可以用于门诊也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中的自负部分(含住院起付线)。个人帐户金额按规定的利率计息,并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个人账户往年余额超过3000元的,可以申领“阳光健身卡”,在定点运动场馆健身时享受8.5-9折优惠,也可以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申购商业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参保职工个人帐户往年余额超过6000元以上的部分,自动直接结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自费的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费用。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除记入个人帐户以外的部分,作为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社保中心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支付参保职工
    2023-03-16
    149人看过
  • 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保险和病假工资
    平邑县某石膏矿职工刘某于1995年2月份参加工作。2010年1月16日,刘某因患脑梗死住院治疗15天,共支出医疗费7149.33元。出院后,刘某继续在家休养治疗。因家庭生活困难,刘某多次找单位协商,要求报销医疗费并支付病假工资,单位称等刘某身体康复上班后再逐步给予解决。仲裁委认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患病时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本案中,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刘某的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刘某应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由单位支付其病假工资。另外,《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也明确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上述法律、
    2023-04-23
    290人看过
  • 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疾病或非工作受伤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一)建国前参加革
    2023-07-11
    437人看过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享受的待遇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023-06-10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广东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应享受哪些工资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7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广州市为例: 《广州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职工享受的疾病津贴(病假待遇)标准,按下列办法计发: 对在
    • 职工患职业病或受事故伤害后应享受什么待遇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3
      (1)工伤医疗费。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符合报销规定范围的,全额报销。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发生的以上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所在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以上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 (2)转外地治疗费用报销。工伤人员或职业病人员经批准转外地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职工所在企业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或者因患职业病可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待遇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4
      你好不能只能申请工伤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
    • 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患职业病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 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遭受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享受哪些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遭受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基金中支付。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