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房地产拍卖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35:26 86 人看过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强制拍卖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估价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在未变现前,应当委托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将评估报告送达执行双方。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法院将向评估机构申请复议。作出强制拍卖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以组织执行人协商,按照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支付给执行申请人。当事人不能就物的清偿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决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的,法院可以依照《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许可,但应当监督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价格变卖,并有效控制变卖价格。实际上,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他出售财产的情况。《实施条例》只规定可以允许,但不应允许。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依职权作出决定。经许可的,被执行人可以在十日内自行变卖。同时,法院只有在获得资金后才能释放被查封的财产,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上市公司和技术机构拍卖的规定》确定上市公司和最高法院委托拍卖机构的数量。拍卖上市公司股份,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得依职权选择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他财产时,应当首先采用当事人主义。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其权限选择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应当与拍卖机构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拍卖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要条件。发布公告、展示标的物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展示。拍卖计划、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当征求法院意见,并征得法院同意和积极配合。确定拍卖底价拍卖前,法院应当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拍卖底价,并通知拍卖机构。拍卖底价应当等于或者低于评估价,不得超过评估价。拍卖底价是拍卖交易的最低限价。拍卖最高价格低于底价的,不得成交。第一次拍卖没有竞价的,法院应当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第二次拍卖的底价。举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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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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