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是居民自治组织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1:41:09 297 人看过

不是,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业主自发成立的便于对小区进行管理的组织,但基层自治组织一般是涉及到政府的管理情况。

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中共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起,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

一、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基层自治组织,一般是带有行政职权的政府组织,设立的目的在于便于进行政府各种行政事项的管理的一种组织,而业主委员会一般仅能对小区进行管理行为,并且业主委员会在成立时,还需要确实相关管理规定和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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