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二、合肥房屋租赁纠纷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是指诉讼程序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主体之间的对话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横向对话(即辩驳),一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纵向对话(即讨论)。为了保证对话的合理性,诉讼程序在设计上应维持当事人之间地位的平等性和竞争性,以及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性和统一性。
2、房屋租赁纠纷的起诉要先写起诉状,起诉状包括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起诉事由、诉讼请求、证据材料。如果需要委托代理律师的,找一个可靠的律师。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立案之后,会根据情况告诉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庭审结束后一段时间,法院就会给判决书。法律规定一审的审限是六个月。
三、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当出现房屋租赁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进行解决:
1、出租人与承租人进行协商。用这个办法时,双方的态度可以温和一点,平心静气地与对方交谈,不可暴力解决。协商相较于其他方法,程序比较灵活,所用时间也比较短,而且还能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2、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房屋租赁纠纷。用这个方法时要注意一点,就是双方均要同意将纠纷提交一个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这个方式也比较便捷。
3、当上述两种方法均不能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虽然程序比较麻烦,历时也比较长,但其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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