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检查”应提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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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对安全生产起到了巨大地促进作用,但经常是上级事先向被检查单位打招呼,笔者认为应该少打招呼,提倡“动态检查”。
在检查之前先通知被检查单位,或打电话提前将检查事宜告知被检查单位,可使基层单位对照自身不足进行自我整改和完善,但实际上往往给被检查单位提供了一个应付检查的时间和机会。这样基层单位实质性问题检查不出来,而且还导致了基层单位抓安全工作有检查时紧、无检查时松的短期行为,这种做法为日后安全工作埋下了隐患,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如果在安全检查中实行“动态检查”的方式进行突然袭击,24小时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开展检查,检查前不通知被检查方,将查出的问题立即通知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现场整改,并坚决加以处罚,可以防止基层单位搞“突击”、应付检查,大家都针对自身的不足查找和消除隐患,可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因此,笔者认为,安全检查还是实行“动态检查”好!
《中国安全生产报》(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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