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效力如何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8:52:36 344 人看过

标的物不存在的合同可能也具有效力。如果合同的标的是以某项确定的事物作为标的物的,该标的物不存在,则合同则无效,因为标的物不存在合同就无法履行,自然合同就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合同的标的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则不存在实际的标的物的,该合同也有效。

标的物不存在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订立合同时,标的物可能尚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尚无权处分,甚至可能尚不存在,但是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物,则该合同是有效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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