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自己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20:32:04 278 人看过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就要举证,劳动者是不需要举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竞业禁止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公司一般会与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公司管理人员容易混淆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的关系,实际上竞业禁止仅仅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手段之一,通过竞业禁止可以减少劳动者离职后到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而泄露、使用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机会。

2、竞业禁止是指法律规定有特定身份的人在工作期间或义务人基于其与用人单位达成的竞业禁止协议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其原服务的用人单位相竞争的工作或经营活动。简单的来讲就是公司禁止特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用人单位相竞争的业务。但是用人单位负有向该特定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3、竞业禁止合同中应载明的条款:

(1)在职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

(2)离职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区域内不得开展与原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公司

(3)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原单位竞争

(4)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的数量和方式

(5)离职前不得抢夺原单位客户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未履行赡养义务如何证明?
    不尽赡养义务的举证:1、提交被赡养人的自然情况的证明;2、赡养人的自然情况、人数,与被赡养人关系的证明;3、被赡养人健康状况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诊断、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4、赡养人不履行义务的时间、人数、表现形式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过错要如何举证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旦受害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在原告提出申请后,法院依职权仍然无法调取足够
    2023-07-06
    215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义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此限制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范围和地域内不得与用人单位展开同业竞争。简言之,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
    2023-08-17
    498人看过
  • 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要“界线分明”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涉及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就业机会等根本、重大利益之间的冲突,近年来这类案件频发,很多当事人甚至是司法工作者都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尽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联系非常紧密,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之间的区别还是客观存在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性质不同。保密义务的产生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基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即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法定义务;竞业限制是一种约定义务,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无约定则无义务。所以,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是一种违约行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保密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披露、使用商业秘密是一种违法行为,承担的首先是一种侵权责任。既然不管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示的约定,劳动者都必须承担保密义务,那么当事人之间签订保密协议有什么意义呢
    2023-06-06
    167人看过
  • 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违法了竞业限制义务
    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违法了竞业限制义务呢?一般来说,下列证据可以单独或者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1、劳动者与新单位签证的劳动合同:2、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3、新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据;4、新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存折方面的证据;5、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的名义签订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业务方面的证据(此方面的证据有原始证据最佳,如果没有,应该通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6、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名片;7、新单位对劳动者在新单位网站、宣传册、广告等载体上的记载;8、劳动者自己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公司的营业执照的证据、劳动在公司中担任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证据;9、其他证人证言,录音等能佐证劳动者从事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事实的证据。
    2023-06-13
    129人看过
  • 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含义
    ――从英法劳动法判例谈起近年来,由于职工跳槽给原单位造成利益损失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日益引起了人们对劳动法上的竞业限制的关注。近年来我国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中也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也对竞业限制做了规范。有的文章还将竞业限制与职工的忠诚义务联系起来。笔者认为,在规范竞业限制时必须将相关的基本概念加以区分,以便立法规范能够更加明确并杜绝或减少对执法实践带来的困惑。本文从对基本概念的含义进行比较入手,结合英法两国劳动司法判例的分析,对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条件、履行和相应的违法责任进行阐述,以期对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启发。一、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含义之辨析劳动法上的忠实义务与竞业限制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适用范围既有交叉又有各自的独立性。对他们进行明确的区分有助于对竞业限制进行较为合理的规范。从共同点看,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雇主(单位)的商业秘密和重要经营信息,从而保护雇主的合法利益
    2023-06-09
    190人看过
  • 履行竞业限制时产生争议如何处理
    一、履行竞业限制时产生争议如何处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争议的处理是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二、怎么证明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在实践中,因竞业限制补偿产生纠纷的,劳动者只需要提供竞业限制协议就能主张赔偿。而用人单位主张不支付赔偿的,需要举证证明劳动者没有遵守竞业限制。所以不履行竞业限制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竞业禁止
    2023-06-11
    367人看过
  •  公司股东应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职权,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其职权包括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发行债券和股票、主持股东会、董事会等。同时,法定代表人也有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履行职责,但必须书面委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件。在我国,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公司章程又规定了哪些内容?具体来说,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是:(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处理公司重大事项时,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纸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往往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旦签字,合同就生效了。(3)公司发行债券和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比如主持股东会,主持
    2024-01-03
    11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如何履行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按签订的合伙协议履行,如果有约定的,合伙人在退伙后不能从事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债务的清偿由谁承担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
    2023-04-29
    428人看过
  • 业务外包单位有竞业限制吗,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
    一、业务外包单位有竞业限制吗涉及公司机密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规的规定。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2)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限制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3)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并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原用人单
    2024-01-16
    114人看过
  • 如何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如何证明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一般来说,以下证据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员工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工人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新单位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的证据3。新单位为工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据。新单位向工人发放的工资单和银行存折证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业务证据,由劳动者以新单位员工的名义签署(这方面的证据具有最好的原始证据,如果没有,则应通过电话公证、现场公证等方式予以保存)6。新单位工人的名片7。新单位的网站、手册、广告和其他载体上的新单位记录8。职工自办个体工商户证明、公司营业执照、职工在公司担任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证明9。其他证人证词、录音和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工人从事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上述证据相对容易获得,其中一些证据很难获得,但作为雇主,如果你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关注并努力收集这些证据
    2023-05-07
    77人看过
  • 如何对竞业限制进行限定
    对竞业限制的限定所谓竞业限制,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用人单位限制并禁止本单位特定从业人员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自行建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竞业限制协议不仅仅包含了劳动者需要承担的相关义务,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对竞业限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
    2023-06-13
    309人看过
  • 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限制的行为不同
    竞业禁止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某种专业、服务或经营某类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在存在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后,既不能到与本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的产品、业务相同的产品和业务。保密义务限制的是劳动者离职后自己使用或向第三人泄露、披露其在本单位工作时获得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秘密,其并不限制劳动者从事竞争业务或到竞争企业工作的行为。保密义务相对于竞业禁止义务而言,其限制程度较弱,不像竞业禁止义务那样,限制劳动者利用在本单位获得的一切信息和劳动技能的机会和权利。员工跳槽并不都要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案例]2001年5月,谢某被A公司聘为总经理,合同期限未明确约定。2003年3月,谢某辞去了A公司的工作,2003年4月,A公司得知谢某去了同行业的B公司上班,职务是副总经理,负责产品的开发及市场营销。A公司即以谢某充分了
    2023-08-10
    275人看过
  •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一、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1、竞业限制义务人的范围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期限2年,即竞业限制义务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的两年内负有保密义务。如果超出2年,超出部分无效。3、用人单位须向竞业限制义务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4、竞业限制的领域是与用人单位营业范围相同且有竞争关系的营业。如:同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二、竞业禁止是什么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业内人士称,这是对劳
    2023-06-16
    121人看过
  • 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怎么办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2)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限制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3)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并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原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加上调查费用。一、竞业限制只要签订了就要给补偿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竞业限制后,并不是就要给予补偿,劳动者要遵守竞业限制才要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
    2023-03-27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有哪些要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5
      国家科委在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 劳动法职工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8
      未上班的,应当履行竞业限制。根据我国法律,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 未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会被单位开除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被开除一样要遵守竞业限制,除非公司没给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
    • 那么,劳动者当事人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时,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应当如何执行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4
      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如何确认自己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违法行为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31
      用人单位未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属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的,属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