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申请工伤人撤销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24 20:19:13 118 人看过

一、人社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申请工伤人撤销申请

工伤认定的核心在于行政裁决,由包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内的多个行政主体组成的工伤认定委员会依证据及相关法规进行工伤判定或否定。

这使得工伤认定在实践操作中颇具复杂性。

具体而言,在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若在法定期限内因某种原因提出复议或者后续面临行政起诉,此时便需考虑该决定书的执行暂停与否,该问题便是研究工伤认定决定书法律效力的关键。

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需要先理解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例如,当劳动者对此类工伤认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说明工伤认定委员会尚未作出工伤认定,故在此期间,除非被有权机关撤销或中止,否则工伤认定决定依然有效。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当案件进入劳动仲裁环节时,此类仲裁机构常常会选择暂时中断案件审理,等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审结后,再依据结论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因此,究竟能否撤销工伤认定,往往取决于具体情况。

通常状况下,只要工人提交的工伤申请资料齐全且审核通过,则工伤认定无法取消;

但如若需要取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审查是否可以撤销工伤认定的详细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去哪里办理

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要到当地的人社部门来办理。

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登记手续和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n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依据公司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在债务人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等情形时,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些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破产管理人的职责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
    2023-04-27
    64人看过
  • 用人单位何种情况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2023-06-14
    8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外国人的签证申请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外国人的签证申请。第二十三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一)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在口岸所在城市入境的;(2)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需要出境的;(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临时入境的。临时入境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对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要求外国人本人、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运输工具的出入境经办人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入境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一)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在口岸所在城市入境;(2)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需要出境的;(三)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需要出境的;(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临时入境的。 .临时入境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对申请办理临时入境手续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
    2023-05-07
    232人看过
  • 被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撤销吗
    撤回执行申请是权利人的单方法律行为。即使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撤回执行申请的和解协议,若申请执行人不向法院提出撤回申请,被执行人也不可以根据此协议向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至多是认定申请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撤回执行申请的范围仅限未执行部分。对于已全案执行到位的案件,因权利已经全部实现,执行案件应作结案处理,申请人不得也不能申请撤回。案件已部分执行的,因为已执行到位的部分系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退还,但不能撤回已通过国家公权实现的利益。撤回执行申请是程序性事项,不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权利属于对程序性权利的处分,在未明确表示对执行依据所享有的权利予以放弃的情况下,这种处分不及于实体权利,撤回执行申请只是说明权利人暂不需要国家公权来实现其权利的状况,而被执行人所承担的义务在其未完全履行完毕前仍受到法律的约束。而权利人在撤回执行申请后,再次申请执行符合规定,就必须引起
    2023-02-23
    11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书?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书?1.注册商标争议的撤销。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2.注册不当的撤销。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15、16、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3.司法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
    2023-06-19
    64人看过
  •  申请已提交工伤人社局
    工伤职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后,若对结果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则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前行政诉讼,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工伤认定申请被人社部门接收并处理之后,还需等待其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实,进而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判断。工伤职工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前行政诉讼。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伤情稳定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收到鉴定结论之后,按鉴定结论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的结算。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申
    2023-09-06
    3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侵害了其他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具体情形如下:(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3)注册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4)注册商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例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装潢设计或者外观设计等权利,则相应的权利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一、商标局多久对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作出
    2023-03-29
    62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
    如果员工受了工伤就需要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申请鉴定之前需要写一个申请书,那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对于这类问题首先就是自己应该清楚权益受到了哪些侵害,之后在依据有关法律进行书写,就可以开始自己的维权行动。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个人申请书怎么写,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本: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本人是xxx(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xxxx。于x年x月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申请人(签名):xxxx年x月x日单位意见:xxx单位盖章:x年x月x日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申报材料一、
    2023-04-28
    313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撤销赠与?
    在《民法典》第658条规定下,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但在民法典663条规定下,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对赠与人有扶助义务而不履行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者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以下类型的赠与不得撤销:1、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2、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根据该类赠与的性质,该类赠与不得撤销。那么,在《民法典》658条规定的不得撤销的情形下,赠与就必须履行吗?不是的,《民法典》663条规定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助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
    2023-10-31
    23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仲裁员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报答一方当事人已经或承诺给予自己的某种利益而弄虚作假,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颠倒是非甚至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都是仲裁过程中的严重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必然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裁决,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2
    2023-08-06
    47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能申请撤销遗嘱
    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遗嘱:1、立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的。2、立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虽在后面的遗嘱中未明确宣布变更、撤消前面的遗嘱,但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前面的遗嘱视为被撤消。3、立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24-05-06
    283人看过
  • 可以申请撤销交通违章的情况有什么
    可以申请撤销的情况:1、属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的;2、协助司法机关侦查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3、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4、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6、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7、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的;8、其他依法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的。《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4-07-27
    115人看过
  • 怎么向人社局申请鉴定工伤
    一、怎么向人社局申请鉴定工伤向人社局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二、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怎么做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下一步是据此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然后就可以报销费用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则这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样带好资料找用人单位报销。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有无问题,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2.估算赔偿数额,工伤鉴定以后,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
    2023-12-21
    496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在人社局申请办理吗?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
    2024-01-29
    4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析产申请能撤销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
      想知道析产申请能撤销吗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只要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就受到法律保护,没有公正并不影响协议效力
    • 哪些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的,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
    • 罪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假释,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假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4
      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对假释制度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即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第86条规定的应当撤销假释的三种情形,实质上是不具备假释适用条件的具体表现。只要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具备《刑法》第86条规定的应当撤销假释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就应当撤销假释。但在具体处理方式上应有区别: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
    • 人社局仲裁要求撤销申请是怎么回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9
      申请人对年月日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撤回仲裁申请理由: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注: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打印或钢笔、圆珠笔书写。
    • 申请人在不实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房屋登记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存在欺骗可以要求撤销,需要法律帮助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