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5:14:01 60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如果行为人不服审判结果的话,可以进行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二、财产损害上诉状怎么写

原告:

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告:

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住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626.4元、误工费208.35元、交通费80元、鉴定费300元、财产损失费50元,合计赔偿2264.75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某日晚上,被告某某因经营客车纠纷向租住在原告某某家的某某索要医疗费,在索要过程中双方发生斗殴。

同住一处的原告及家人忙下楼劝阻,在劝架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

后原告到某某医院住院治疗治疗6天,花去医疗费1626.4元。

经某某公安局鉴定,原告所受损伤为轻微伤甲级。

案发后,某某派出所干警及时前往制止,并现场证明原告某某有先关事实。

原告认为,被告致伤其身体并损害其财物,其应当予以赔偿。

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法起诉,请判如所请!此致在上诉状当中一般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相关身份信息,然后需要说明此次上诉的请求,并且具体阐明此次事件的具体情形以及追诉赔偿的理由。

法院收到上诉状以后,会在上诉状转发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会考虑是否提交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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