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双方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也是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大体上涉及下列3种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一般依循两条基本原则:一是设有常设机构的才能征税;一是只能对归属常设机构的利润进行征税。所谓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主要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工厂、车间、办事处以及开发自然资源的场所、建筑工地、安装工程等,还包括有权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的不具有独立地位的代理人以及全部或将近全部代表某一企业行事的佣金代理人等。还有采取吸引力原则征税的,即企业总机构未经过常设机构所进行的营业活动,如果同常设机构经营的业务相同或属于同一种类,则对其所获利润视同常设机构的利润进行征税。
2、个人所得税
双方需要着重商定的是对劳务所得,在坚持来源地征税原则的前提下,能够允许哪些可以作例外处理。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其居民的国家进行征税的,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短期(中国规定为90天)停留者从居住国的雇主取得的报酬所得。
②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乘务员的所得。
③政府职员被派往国外工作的所得。
④缔约国一方的教学、研究人员到对方国家讲学,为期不超过两年或几年的报酬所得。
另外,对留学生和实习人员等为学习和生活而取得的收入以及按政府间协定进行文化交流的演员所得、运动员所得等,所得来源地国一般不征税。
3、对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征收预提所得税
主要是商谈采取限制税率,双方分享收入。在协定中,一般都明确可以由双方征税,但所得来源地国家有优先的征税权,并相应地确定限制预提所得税的税率。OECD范本提出,股息的税率不超过15%,母子公司的子公司(直接握股不少于25%)的股息税率不超过5%;利息的税率不超过10%。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专家认为,这个限制税率将使所得来源地国家的收入受到很大损失。联合国范本则把税率问题留给双方谈判时解决。
对投资所得的征税直接涉及双边权益,往往成为谈判的核心。尽管发达国家宣称无意通过签订税收协定,把发展中国家的税收转移到发达国家,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最重要的是降低税率的措施,能够切实有效地起到鼓励投资、引进技术的作用,不致发生权益外溢,使旨在鼓励投资而减少的收入流入资本输出国的金库。
-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与单一税收管辖权
148人看过
-
税收管辖权(taxjrisdiction)
415人看过
-
税收管辖权的内容
120人看过
-
俄签署俄中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27人看过
-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哪些是哪些
427人看过
-
避免不利的税收负担合理避税
64人看过
-
利用双重征税协定可以避免什么样的税费?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3避免双重税收协定是指国家间为了避免和消除向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所得的基础上重复征税,根据平等互惠原则而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各国征收所得税,都不同程度地基于所得来源地原则和纳税人居住地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如果人居住地国与其取得所得的来源地国之间没有作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安排,往往造成征税重迭,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际间资金流动、劳务
-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哪些是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避免双税协议是指国家之间为了避免和消除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收入的基础上重复征税,根据平等互惠原则签订的双边税协议。各国征收所得税,都不同程度地基于所得来源地原则和纳税人居住地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如果纳税人居住地国与其取得所得的来源地国之间没有作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安排,往往造成征税重迭,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因此,二战后,随着国际资金流动、劳务交流和贸易交易的
-
国际税收如何确定税收管辖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8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除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1)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1963)对外国使、领馆官员的税收管辖权规定有限制的条款以外,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各自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最适合本国权益的原则确定和行使其税收管辖权,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应征税额,外国无权干涉。原则国际上确定税收管辖权通常有:①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即
-
如何认识税收管辖权在国际税收的重要性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21管辖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就是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国家在税收领域的主权,即一国政府在行使主权课税方面所拥有的管理权力。它是国际税收关系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由此产生一系列其他的国际税收问题。通常,税收管辖权包括居民管辖权和地域(来源地)管辖权两种基本形式。 2一个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在不违背国际法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前提下,并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各国政府都可以自由选择税收管辖权。因此,要理顺国
-
中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中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鼓励和保护资本流动是双向性的,作为中国商务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吸引外资和促进海外投资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中国已经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110多个,已经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80多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以增加外国投资者的安全感,避免和消除对跨国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同时也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为中国企业进一步实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