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税收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30:19 402 人看过

协调双方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也是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大体上涉及下列3种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按照国际税收惯例,一般依循两条基本原则:一是设有常设机构的才能征税;一是只能对归属常设机构的利润进行征税。所谓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主要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工厂、车间、办事处以及开发自然资源的场所、建筑工地、安装工程等,还包括有权代表企业签订合同的不具有独立地位的代理人以及全部或将近全部代表某一企业行事的佣金代理人等。还有采取吸引力原则征税的,即企业总机构未经过常设机构所进行的营业活动,如果同常设机构经营的业务相同或属于同一种类,则对其所获利润视同常设机构的利润进行征税。

2、个人所得税

双方需要着重商定的是对劳务所得,在坚持来源地征税原则的前提下,能够允许哪些可以作例外处理。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其居民的国家进行征税的,主要有以下几项:

①短期(中国规定为90天)停留者从居住国的雇主取得的报酬所得。

②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乘务员的所得。

③政府职员被派往国外工作的所得。

④缔约国一方的教学、研究人员到对方国家讲学,为期不超过两年或几年的报酬所得。

另外,对留学生和实习人员等为学习和生活而取得的收入以及按政府间协定进行文化交流的演员所得、运动员所得等,所得来源地国一般不征税。

3、对投资所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征收预提所得税

主要是商谈采取限制税率,双方分享收入。在协定中,一般都明确可以由双方征税,但所得来源地国家有优先的征税权,并相应地确定限制预提所得税的税率。OECD范本提出,股息的税率不超过15%,母子公司的子公司(直接握股不少于25%)的股息税率不超过5%;利息的税率不超过10%。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专家认为,这个限制税率将使所得来源地国家的收入受到很大损失。联合国范本则把税率问题留给双方谈判时解决。

对投资所得的征税直接涉及双边权益,往往成为谈判的核心。尽管发达国家宣称无意通过签订税收协定,把发展中国家的税收转移到发达国家,但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最重要的是降低税率的措施,能够切实有效地起到鼓励投资、引进技术的作用,不致发生权益外溢,使旨在鼓励投资而减少的收入流入资本输出国的金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子公司相关文章
  • 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认定标准
    行使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前条件是,作为征税对象的纳税人的所得与征税国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源泉关系。所以,关于所得来源地识别认定,就成为各国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重要内容。通常,在所得税法上,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或收益一般可划分为四类:营业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和财产收益。各国所得税立法和实践,对不同种类、性质的所得的来源地采用的判定标准和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分别阐述各国税法对各类所得的来源地识别通常采用的认定标准。(一)营业所得来源地的确认标准营业所得,在各国税法和国际税收条约中经常是指纳税人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工程承包业、农林畜牧渔业、水利业、商业、服务贸易涉及的金融保险等行业的经济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在国际税法中,对非居民纳税人的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目前各国通常采用常用机构原则、独立企业原则、实际联系原则和引力原则等四种原则,以防止国际双重征税,并准确确认营业所得来源地。1.常设机构原则
    2023-06-07
    260人看过
  • 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确立
    居民税收管辖权确立的前提条件,是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着税收居所的联系,即纳税人具有征税国的居民身份。根据国际税收实践,一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该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向该国纳税,即承担无限纳税义务;而一国税法上的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即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因此,纳税人的居民身份的确认,是影响各国居民税收管辖权行使的重要问题。目前,确定居民身份的原则和标准基本上是由各国政府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国内立法形式加以规定的。在各国税法上,居民纳税人的概念,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定综观各国的税法实践,关于居民身份的确认,采用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1.住所标准。即以自然人在本国境内是否拥有住所这一法律事实,决定其是否为本国居民。住所是指自然人设立其生活根据地并愿意永久地、固定地居住的场所,通常为配偶和家庭所在地。采用住所标准的国家,主要有中国、日本
    2023-05-05
    398人看过
  • 税收管辖权:区分来源地与税收居民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有关收益或所得来源于境内的法律事实,针对非居民行使的征税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国家对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不是以收入者的居住地或纳税人的身份,而是以其收入的来源地为依据,即只能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税收管辖权种类有哪些税收管辖权分为以下三种:1、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于来源于本国的所得有权征收税款,它根据纳税人的所得和财产价值是否来源于本国境内行使征税权,而不论纳税人是否为本国的公民或居民;2、居民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于依照税法规定属于本国居民的纳税人有权征收税款。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居民管辖权行使的关键是确定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居民身份。居民管辖权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用;3、公民管辖权,又称国籍税收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拥有本国国籍的纳税人有权征收税款
    2023-07-11
    55人看过
  • 房产税是否应避免重复征收
    财税[2010]121号中的“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总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所以房产税是包含土地出让金,房产税的征收是属于重复征收了。房产税的征收是为了宏观调控和增加国家税源,以至于增加国家收入来源,但是,公民在行使国家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已经对国家交税了,国家在进行房产税征收时应该避免重复征收,减轻公民的缴税负担。征收房产税的作用:(1)筹集财政资金。税收是政府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所以政府肯定希望通过房产税来增加财政收入。房产税的征收有两种方式:从价或从租。如果要增加财政收入,就有两个办法:从价,则房价越高收缴的税收金额越大;从租,租金越高收缴的税收金额越大,高租金的基础就是高房价
    2023-05-01
    461人看过
  • 我国现行税法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规定
    我国现行税法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按国际惯例做出了相应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其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2)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低于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3)纳税人境外已缴税款的抵扣,一般采用分国不分项抵扣境外已缴税款的方法。其抵扣额为:境内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对于不能完全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某些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定率抵扣”的方法,不区分免税或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率计算抵扣税额。
    2023-05-05
    298人看过
  •  节税与避税:如何避免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本文介绍了税务领域中的节税和逃税概念及其危害。节税是指纳税人合法地利用税收法规的规定,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和税收管理,来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而逃税则是指企业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来逃避税收的行为,其危害性不言而喻。节税适用于所有的纳税人,而逃税则主要适用于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和个人。在税务领域,节税活动体现了合法、合规的观念,满足了税务法规的初衷,并未对税收法律产生负面影响,反而为税收法律增添了光彩。2、逃税性质:逃税是以非法手段达到逃税义务的目的,因此在相当大程度上与逃税一样危害国家税法,直接结果是国家财政收入减少,间接结果是税收制度不公平和社会腐败。二.适用对象不同1、节税的适用对象:所有的纳税人。2、逃税的适用对象: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 税 收 制 度 与 避 税 : 节 税 与 逃 税 的 界 限税收制度与避税:节税与逃税的界限税收制度是政府为了实现财政收入而对纳税
    2023-09-07
    255人看过
  • 电子商务中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
    电子商务在全球发展迅猛,我国也正酝酿着一个潜力巨大的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制度及理论,尤其对现行的税收管辖权一般理论提出了挑战。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一般的税收管辖权被分为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它们都是按一定物理空间来划分的,可以确定管辖权的连结因素。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网络空间的全球性、虚拟性使得税收管辖区域的界限变得模糊。对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影响,表现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常设机构难以认定,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常设机构原则应该予以废除,重新定义税法上的管辖权、地域等概念;另一种观点认为电子商务并没有改变交易的性质,因此,常设机构原则仍然需要保留。我们认为,维持网络的服务器可以被定性为常设机构,代理服务器如果不构成非独立代理人,也构成常设机构。而网址主要由于它不具备营业存在,则不能构成常设机构。电子商务对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影响集中表现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确
    2023-06-07
    256人看过
  • 税收管辖权概念及分类
    1.税收管辖权的概念税收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独立性是指主权国家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即对本国的税收立法和税务管理具有独立的管辖权力;排他性是指在处理属于本国税收事务时不受外来干涉、控制和支配。2.税收管辖权的分类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2023-06-07
    495人看过
  •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来源国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征税的权力。依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纳税人承担的是有限的纳税义务。征税国对纳税人主张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基础是认定纳税人有来源于该征税国境内的所得,各项所得或收益一般可划分为四类:营业所得、劳务所得、投资所得和财产所得。1.营业所得。营业所得又称营业利润或经营所得,即纳税人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纯收益。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征税普遍使用常设机构原则。常设机构原则指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常设机构而获取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的原则。常设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矿场、油井、采石场等。而陈列、展销、商品库存、为采购货物等而保有的场所,其他具有准备性、辅助性的固定场所则不构成常设机构。在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上,一般采用实际联系原则和引力原则。前者指通过常设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及与常设机构有
    2023-06-07
    293人看过
  • 全资子公司改制避免重复征税的税收筹划
    A公司是湖北省的一家以建筑安装为主导产业的大型集团企业,该集团总公司下设建筑安装公司、钢结构公司、混凝土公司、门窗加工厂、预制构件公司五家子公司。该集团总公司顺应国家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对集团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整合:对原有的全资子公司一律改组改制为非法人的分支机构。通过机构的整合,全年共节约税收成本上千万元。根据原营业税的相关政策规定,对纳税人自己生产的货物用于建筑安装,应当在货物移送时征收增值税,同时对其货物价款还必须并入建筑业计税营业额,再征收一道营业税,这样就形成了重复征税。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对纳税人在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或应税货物)的营业额(或销售额)。但分别纳税的前提必须是建筑企业自己生产的货物。
    2023-06-07
    467人看过
  • 我国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览表
    序号SerialNo.国家Contry签署日期Signedon生效日期Effectivefrom执行日期1日本2美国3法国4英国5比利时6德国7马来西亚8挪威9丹麦10芬兰11加拿大12瑞典13新西兰14泰国15意大利16荷兰
    2022-11-10
    454人看过
  •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受益所有人概念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我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概念。通知指出,缔约方居民在申请享受相关协定待遇时,如果存在7种异常情况中的若干情形,就可能由于不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而享受不到相关待遇。通知对税收协定中的受益所有人概念进行了明确,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通知指出,缔约方居民在申请享受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时,如出现7种异常情况,将不利于对其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认定。这7种情况包括:除持有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外,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其他经营活动;在申请人是公司等实体的情况下,申请人资产、规模较小,人员配置较少,与所得数额难以匹配等。根据规定,受益所有人可以是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的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但代理人、导管公司等被排除在外。导管公司是指以逃避或减少纳税、转移或累
    2023-06-07
    245人看过
  • 税收诉讼的裁定管辖类型
    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自行裁定的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及管辖权的转移三种情况。1.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受理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移送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二是移送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三是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必须对该案件确有管辖权。2.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某下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某一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对行政诉讼的管辖权的,由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日协商不成的,由它们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3.管辖权的转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税务行政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
    2023-06-22
    358人看过
  • 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分为哪些类型
    税收管辖权的类型:1.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依据属地原则)。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依据属人原则)一、居民税收管辖权是什么意思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纳税居民的环球所得享有的征税权。居民的认定标准:自然人主要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居民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征税国存在着居民身份关系的法律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有关收益或所得来源于境内的法律事实,针对非居民行使的征税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国家对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不是以收入者的居住地或纳税人的身份,而是以其收入的来源地为依据,即只能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三、居民税收管辖权意思是什么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
    2023-04-06
    7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子公司
    词条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法人企业,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名称、董事会等,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更多>

    #子公司
    相关咨询
    • 利用双重征税协定可以避免什么样的税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3
      避免双重税收协定是指国家间为了避免和消除向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所得的基础上重复征税,根据平等互惠原则而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各国征收所得税,都不同程度地基于所得来源地原则和纳税人居住地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如果人居住地国与其取得所得的来源地国之间没有作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安排,往往造成征税重迭,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国际间资金流动、劳务
    •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哪些是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避免双税协议是指国家之间为了避免和消除同一纳税人,在同一收入的基础上重复征税,根据平等互惠原则签订的双边税协议。各国征收所得税,都不同程度地基于所得来源地原则和纳税人居住地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如果纳税人居住地国与其取得所得的来源地国之间没有作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调安排,往往造成征税重迭,不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因此,二战后,随着国际资金流动、劳务交流和贸易交易的
    • 国际税收如何确定税收管辖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8
      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除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1)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1963)对外国使、领馆官员的税收管辖权规定有限制的条款以外,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各自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最适合本国权益的原则确定和行使其税收管辖权,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应征税额,外国无权干涉。原则国际上确定税收管辖权通常有:①属人原则,亦称属人主义。即
    • 如何认识税收管辖权在国际税收的重要性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2
      1管辖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就是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国家在税收领域的主权,即一国政府在行使主权课税方面所拥有的管理权力。它是国际税收关系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由此产生一系列其他的国际税收问题。通常,税收管辖权包括居民管辖权和地域(来源地)管辖权两种基本形式。 2一个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在不违背国际法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前提下,并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各国政府都可以自由选择税收管辖权。因此,要理顺国
    • 中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中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鼓励和保护资本流动是双向性的,作为中国商务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吸引外资和促进海外投资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中国已经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为110多个,已经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80多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以增加外国投资者的安全感,避免和消除对跨国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同时也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为中国企业进一步实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