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该承担票据挂失止付的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0:30:16 388 人看过

票据挂失止付应由失票人提起,使票据丢失无法兑现。法律规定,票据丢失的,可以及时通知票据支付人挂失止付,但支付人及其代理支付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或者在票据丧失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票据挂失止付在哪里办理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及其救济】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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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7日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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