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要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6:42:29 227 人看过

(一)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的认定;

(二)对财政违法行为违法程度的认定;

(三)对财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处罚;

(四)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处罚;

(五)对财政违法行为给予何种幅度的处罚。

一、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裁量。实施财政行政处罚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进行。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二)合理裁量。财政行政处罚应当与当事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案件处理应当公正对待当事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应当合理、适当。

(三)综合裁量。界定违法程度、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综合考虑财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以及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二、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以下制度

(一)陈述、申辩制度。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二)听证制度。财政部门行使行政

处罚裁量权,对属于法定听证情形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三)裁量说理制度。财政部门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中写明当事人财政违法行为的事实和证据,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四)回避制度。财政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三、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文章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的行政职责主要包括了哪些
    (一)监督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法定的招标方式招标;(二)监督必须招标的项目按规定的程序招标;(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
    2023-06-14
    98人看过
  • 行政自由裁量权考虑哪些原则
    (二)针对传统的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滞后的现象,许多人提出了对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应遵循合理性原则的观点。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否则将被认定为滥用。这一观点引发了行政法领域内的一次重大革命,它导致行政法学的“法治”涵义发生了变化:“法治”除了要讲“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还要讲“控制自由裁量权”、“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法学中的另一个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相应而生,突破原有的“行政合法性”原则界限,使行政法从对自由裁量无力的两难境地中摆脱出来,在行政诉讼中形成了对行政自由裁量权予以司法审查的新原则,即行政合理性审查原则。然而,对合理性原则能否成为继合法性审查之后的又一个司法审查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上存在诸多争论。一种观点认为,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属违反合法性原则的行为。因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如滥用职权与其他形式的
    2023-06-11
    310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权应遵守哪些处罚原则
    1、过罚相当环保部门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正原则,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环境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严格程序环保部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调查、取证、告知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对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环境违法案件,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集体讨论决定。3、重在纠正处罚不是目的,要特别注重及时制止和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必须首先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明确提出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合理期限。对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产整顿、停业关闭的,要切实加强后督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执行到位。4、综合考虑环保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既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也不得排除相关因素,要综合、全面地考虑以下情节:(1)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方法或者手段
    2023-03-03
    179人看过
  • 二次供水行政处罚裁量权有权处罚的机关部门有哪些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农村没有公安派
    2023-03-01
    354人看过
  • 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文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发布日期:2006-11-17执行日期:2007-1-1现将《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孙兆林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葫芦岛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机构,下同)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等问题在行政职权范围内进行裁量,并依法合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权限。第三条本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
    2023-06-06
    352人看过
  • 环保违法行政处罚办法自由裁量权如何使用?
    一,环保违法行政处罚办法自由裁量权如何使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二,回避情形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于1999年7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八月六日发布施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修正案,即《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环保违法行政处罚办法自由裁量权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
    2023-04-17
    8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能够有选择余地的处置。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 更多>

    • 什么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理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何理解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4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例如,《治
    • 给予行政处罚的授权必须由哪个部门行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9
      行政处罚的授权机关是特定的国家机关,是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1、现在这个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 2、具体是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分类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6
      具体表现的分类: 1、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方面 即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包括在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行为方式方面 即行政机关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时,自由裁量作为与不作为。 3、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方面 4、对事实性质认定方面 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5、对情节轻重认定方面 如中国的
    • 最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都有哪些类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1
      1、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它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3、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这说明行政机关在何时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