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羁押期限和拘留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1、拘留期限
(1)拘留期限是指拘留至批准逮捕前的时间,拘留的期限根据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
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累积而计算。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高请人民检察
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2)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此类案件的显然在3日或者7日之内难以查明,因此法律规定可以延长
至30日,以适应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将在押人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
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2、侦查羁押期限
(1)侦查羁押期限是指逮捕后的侦查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1个月。
(2)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以下简称"
四类案件"),在上述的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
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的5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
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二、侦查羁押和拘留有什么不同?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侦查羁押期限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350人看过
-
拘留、逮捕的期限和侦查羁押的期限之间的关系
68人看过
-
侦查羁押与拘留羁押的区别
460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有期限侦查无期限吗
426人看过
-
拘留期限,侦查羁押能不能延长
269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包括刑事拘留吗
155人看过
-
羁押期限与侦查期限有什么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1侦查期限就是案件的侦破期限,法律没有对案件的侦破期限作规定。拘留期限是拘留嫌疑犯的期限,法律对拘留期限有相应的规定,这是调查期限和拘留期限的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捕后的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件复杂,到期不能结案的案件,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羁押侦查期限什么是羁押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61.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即到期日就是最后一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 3.节假日,看守所或侦查机
-
拘留期限,侦查羁押能不能延长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1延长侦查拘留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如下:1、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由于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别重大、复杂的案件,不适合长期交付审判。3、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调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非
-
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期是多久呢?那侦查羁押期限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6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1天)(第117条)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第89条)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第77条)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第77条)统计:羁押期最长37天
-
侦查羁押期限和补充侦查有什么关系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0两者都是对侦查的期限作出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补充侦查期限有三种情形,即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可见补充侦查的范围要比侦查羁押期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