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6:52:35 64 人看过

1、法院如何执行第一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有可能隐匿或者转移财产的,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第二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措施时,执行人应出示证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执行方式是:。查询、冻结、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第三步: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签发搜查令,对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进行搜查,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规定的财产或者文件。

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应当做好执行记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二是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由行政机关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执行人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应当制作执行笔录,并由在场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关。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异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执行结果作出书面答复;三十日内未执行完毕的,还应当向受委托人民法院发出执行情况通知书。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责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条执行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协议的,执行人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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