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予以申请: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采伐生态公益林2.达到更新采伐年限需采伐生态公益林3.因卫生间伐、抚育、自然灾害需采伐生态公益林4.符合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工作通知(粤林[2013]43号)中有关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条件(疏残林改造、低效纯松林改造、布局不合理桉树林改造、救灾复产林分改造、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林*采伐、其他因减灾防灾、抢险救灾、林业科学研究等需要采伐)
二、办理材料
整本林权证复印,加盖确认公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权属证明必须是原件。
申请理由充分,字迹工整,由林权者本人提出申请并签名,无需统一格式。
由具有设计资质队伍,依据省厅规范文本设计填写
由具有设计资质队伍,依据省厅规范文本设计填写
对采伐申请、组织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
对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转报的采伐申请提出审核意见,上报省林业厅
可按照式样填写
皆伐连片采伐面积大于20公顷,由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队伍完成
电子版、a4打印有拍摄日期、加盖公章,照片张数不少于4张(含林相全貌、局部情况)
如申请人或单位法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行政审批服务科、行务服务中心接收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提交本事项的申请。通过窗口申请的,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受理人应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受时间,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见附件)。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自行记录网上办事的流水号。
2.受理
1)受理审核:行政服务中心或者行政审批科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布的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请材料目录及受理审核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受理决定:申请属于受理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办事指南公布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见附件);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通过现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可在办证窗口领取,通过网上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需在网上自行打印。
3.审查:
林*采伐联合审批小组经办人依据审查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相关科室根据科室职能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核查,分管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主要领导。
4.决定:
林*采伐联合审批小组依据审查意见签署行政许可决定。予以许可的,由林政科向申请人核发《广东省林*采伐许可证》;不予许可的,由行政审批科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具有复议或诉讼权利及相关方式。
5.证件制作与送达
1)证件制作: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并送达。
2)证件送达:申请人可自行到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服务中心B区67、68号窗口领取,或通过邮件送达。
6.归档
对本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实行分类归档。归档按月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归档岗位人员要按广东省档案局《广东省文件材料归档方法改革方案》的规定进行。
7.决定公开: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开。
决定公开网址:http://lyyl.jiangmen.gov.cn/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通过窗口申请的,按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受理人应登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接受时间,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通知书》。
2.受理:
1)受理审核:行政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科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布的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形式要求、申请材料目录及受理审核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补正材料: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实施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
3)受理决定:申请属于受理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办事指南公布内容要求或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通过现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决定通知书可在办证窗口领取。
3.审查:
经办人依据审查量化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领导核查后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
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决定报省林业厅审批。予以许可的,由省林业厅向申请人核发《广东省林业厅行政审批决定书》;不予许可的,由省林业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具有复议或诉讼权利及相关方式。
5.证件制作与送达:
1)证件制作: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并送达。
2)证件送达:申请人可自行到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1号之一、之二广东省林业厅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或通过邮件送达。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江门市堤西路8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服务中心B区64、65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
第七条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改造或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的,须经省林业行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生态公益林划定后,其抚育、管理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同时实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1999年)
第十九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改造或卫生间伐需要采伐的,须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并实行专项限额管理和采伐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
;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三十一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惠来县县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核办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387人看过
-
珠海高新区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初审办理需要的前提
416人看过
-
广州荔湾区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391人看过
-
澄海区市、县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办理怎么做
451人看过
-
珠海高新区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办理哪些要求
127人看过
-
中山东区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办理手续是什么
387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采伐生态公益林有哪些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严格生态公益林采伐管理,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采伐。一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可进行更新或者抚育性质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由林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设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2答:《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严格生态公益林采伐管理,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采伐。一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可进行更新或者抚育性质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由林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设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如何划分?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为:(一)一级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的森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森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以及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的森林。 (二)二级保护:包括重点防护林中的天然林.重点特用林中的国防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科学实验林。(三)三级保护:包括重点防护林中的人工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除外).竹林。
-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30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林地内进行野炊、烧荒、毁林的,由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非林地内进行野炊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
砍伐2立方生态公益林有沒有犯罪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涉嫌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