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责任纠纷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20:20:45 380 人看过

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异议登记的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登记不正确,或者未在十五日内起诉而异议登记失效,或者虽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但被驳回,因此给原登记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原登记权利人向异议登记申请人请求赔偿因异议登记而造成的损害。由此产生的纠纷即为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了异议登记制度及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制度:“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异议登记的申请人提出的异议登记不正确,或者未在十五日内起诉而异议登记失效,或者虽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但被驳回,因此给原登记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原登记权利人向异议登记申请人请求赔偿因异议登记而造成的损害。由此产生的纠纷即为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

异议登记旨在对错误登记状态下的事实上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救济,是对真正权利人提供的临时性保护手段,通过不动产登记薄上对该不动产进行特定的记载,暂时降低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以排斥第三人基于对不动产登记的信赖而受到物权保护,从而达到维护和救济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异议登记并不是一种终局的对错误登记的救济,它仅能临时性地提供一种保护,与其更正登记结合形成保护事实上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异议登记具有使不动产登记薄上所记载的物权丧失正确性推定的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异议登记申请人滥用异议登记权,有可能使不动产登记薄上所记载的权利人丧失交易机会,从而造成损害。就异议登记的登记机构而言,因异议登记的登记机构自身的过错,或者与申请人共同的过错造成异议登记错误,从而给原登记权利人造成损害,原登记权利人也有权单独向登记机构或者同时向登记机构和异议登记申请人请求赔偿因异议登记而造成的损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股东损害债权人纠纷责任怎么承担?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有几种类型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主要分为三种:1、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公司债权人可以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如果因股东的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而使公司未能成立时,则该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此时,公司债权人可以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在抽逃
    2023-06-27
    101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造成损害可追偿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一、如何向房产产权人开证明房屋产权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开具产权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一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二、房产证上面的摊面积大于实际面积合法吗房产证面积比实际面积小不合法。维权时权利人应当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
    2023-03-27
    364人看过
  •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什么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之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综上,如果雇员违反协议保密义务并且难以计算雇主的损失,则赔偿是雇员因违约而在违约期间获得的利润;雇主将承担不正当竞争,以便雇主调查违反雇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支付行动的合理费用。雇主可以就劳动者所承担的清算损害赔偿或工人在其他名义上违反合同以赔偿,清算损
    2023-08-01
    165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不当得利纠纷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一、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
    2023-02-26
    97人看过
  • 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要怎么担责
    一、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要怎么担责侵权损害是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二、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三、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4-14
    102人看过
  • 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监护人不但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安全还要保护监护人的财产安全,在没有经过被监护人的同意,不可以私自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维了被监护人的医疗费和教育费。被监护人犯罪,那么监护人也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一、根据规定小孩监护人要求不能参加何种活动监护人不能从事有损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必须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
    2023-03-07
    178人看过
  • 人格权纠纷是什么责任
    一、人格权纠纷是什么责任因人格权纠纷而产生的责任,一般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基于刑事法律的谦抑性,所以人格权纠纷入刑的条件较为苛刻。二、人格权纠纷是什么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等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纠纷就是指因侵害他人的一般人格权,使他人的人格利益受损而引起的纠纷。一般人格权的主要特征是:(1)主体的普遍性。一般人格权体现了个人的本质属性和文明社会对个人作为人的承认,每一个公民都应平等地享有此种权利和利益,这种权利不因个人的身份、政治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并与个人的属性终生相随,是个人的基本权利。(2)客体的高度概括性。一般人格利益概括了所有具体人格权的客体、任何一种具体的人格权的客体都可以概括到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但又超出了具体人格仅的客体。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许多新的法
    2023-06-15
    434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造成损害如何定责
    劳务人员如果在劳务活动过程中受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应该找谁赔偿首先,遭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先根据法律规定,确
    2023-03-15
    483人看过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区别是什么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与侵权纠纷的区别是,侵权纠纷的范围很广,损害股东利益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一、侵权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侵权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2023-06-21
    435人看过
  • 精神病人造成损害: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
    精神病人造成损害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自己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监护人应当监护人外,监护人应当赔偿不足部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变更首先,所谓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
    2023-07-04
    205人看过
  • 广告牌设置不当损害他人利益引纠纷
    酒吧招牌被物业公司覆盖,商户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成都某商业广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判赔偿原告成都高新区阿伦故事酒吧经济损失2万元。2004年5月,张某与成都某商业广场步行街二楼9-16号共八间商铺的业主签订商铺租赁协议,约定承租上述商铺经营阿伦酒吧,双方同意并委托被告对其进行物业管理。2007年8月,张某将上述酒吧依法转让给原告法定代表人何某。原告与被告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了物业服务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质量、服务费用等,且该协议的第九条载明,物业范围内的广告牌设置由被告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任何广告牌的设置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共有部分的广告牌收益作贴补物业管理经费。之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被告授权该案第三人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商业广场的广告经营、招商等事宜统一协调、规划、
    2023-06-05
    221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
    不动产登记造成损害可追偿。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2、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3、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自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自建房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但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而且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否则是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
    2023-07-07
    241人看过
  • 异议登记不当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一、异议登记不当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二、异议登记不当应当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吗利害关系人异议登记不当,因此给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权利人可以要求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赔偿损失。利害关系人对不享有权利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登记,会造成涉案不动产权属处于准冻结状态,权利人的权利行使受限,有可能造成权利人损失。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了异议人对涉案不动产享有权利时候,即使异议登记导致权利人权利受限
    2023-05-06
    206人看过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法律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合同纠纷中被告股东应承担什么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合同纠纷的被告是公司,但由股东代公司参加诉讼的,股东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合同纠纷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
    2023-03-04
    43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异议登记造成损害谁负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申请人承担。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异议登记不当责任纠纷律师费标准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30000元。 (2)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阶段,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被害
    • 被告因权利侵害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2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 侵权行为的责任主要有停止
    • 因重新申请房屋登记不当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房屋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他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登记不当或给使权利人受到损害,权利人有权要求撤销登记或者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1、撤销登记。因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非法手段获准登记的;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因工作疏忽导致核准登记不当的。由房屋登记机关决定撤销全部或者部份登记事项,并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2、赔偿损失。因登记机关及其工
    • 上饶异议登记不当责任纠纷找律师打官司一般多少钱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2
      律师一般收费标准是几千元左右,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元左右。 以下标准可作参考: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