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3:00:16 351 人看过

执行案件错综复杂,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有效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有利于提高执行效果。追加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因出现法定原因,将与被执行人有义务关联的案外人依法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变更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被执行人无力履行自己义务或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将原被执行人的义务承受人裁定为被执行人,并由其履行原被执行人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司法活动。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生效法律文书得到能否顺利执行的两个重要因素:一、执行手段及措施;二、被执行人有无财产。若被执行人有财产,那么在搭配合适的执行手段和措施的情况下,则能是案件得以顺利执行。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即便有高超的执行手段及措施,也无法发挥其作用。因此被执行人有无财产是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的关键前提,而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重点则在被执行人,若能多变更或追加一被执行人,则从被变更、追加的被执行人处取得更多的财产线索,能够扩大可执行财产范围,甚至能够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追加变更追加被申请人该怎么操作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追加变更、追加被申请人的操作:一、申请。二、立案。三、审查。四、救济。一、追加被告是指什么行为?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的情况,经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的行为。在诉讼中,原告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分为下列两种处理情况: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二、追加被告申请书要怎么写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原告想要追加被告需要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人民法院会对原告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不通过,就会裁定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书的内容首先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详细个人信息,如姓
    2023-06-27
    396人看过
  • 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主体地位的程序
    执行过程中,法院常常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以保证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利益。何种情况下,如何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做了具体规定。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被执行人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
    2023-06-01
    448人看过
  • 当事人如何申请变更和追加执行主体
    申请人需要变更或者追加执行主体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申请变更或者追加执行主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十九条执行法院审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期间,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变更、追加第三人前,向执行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第三人财产的,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办理。第三十条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
    2023-06-12
    120人看过
  • 案外被执行人追加的具体规定
    追加案外被执行人的情形如下:1、因被执行人死亡,可申请变更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为被执行人的;2、因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可申请追加或变更其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的;3、因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合并,可申请变更合并后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4、因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分立,可申请追加或变更分立后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追加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1、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当事人;2、被执行人合并、分立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合并、分立后的主体为被执行人;3、被执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4、被执行人是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可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5、被执行人是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追加法人
    2023-07-22
    450人看过
  • 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因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
    2023-04-12
    79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追加
    被执行人的追加,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与直接被执行人有义务关联的主体,依法追加为被执行人,由其代被执行人承担责任或者履行义务。民事执行义务主体追加的法律后果是被追加的被执行人与原直接被执行人共同承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被执行人的追加,所追加的被执行人,必须是与原被执行人有权利义务的关联性,而不能随意追加。一、如何追加被执行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
    2023-03-03
    176人看过
  •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是否属于执行异议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属于执行异议。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因此,只要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被执行人,而人民法院未追加,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应当属于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必须作出处理。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程序流程包括:申请、立案、审查、救济等几个步骤。在增加一个被执行人的时候,我们需要证明这个人也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写明增设被执行人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可以是原被执行人的配偶。变更和添加被执行人的具体流程其实并不复杂,当事人按流程操作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
    2023-07-26
    446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裁定送达由谁执行
    追加被执行人裁定送达由法院执行。裁定与判决的明显区别有:第一,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第二,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民法典、民法典、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第三,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第四,裁定上诉的期限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判决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裁定的使用范围在中国,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
    2023-06-14
    263人看过
  • 如何判定虚假出资追加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追加出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非随心所欲,前提是先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如果对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仍然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方能启动追加程序,这即是股东的“先执行抗辩权”。说明出资不实的股东在执行程序中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它是执行程序和执行权在涉及第三人财产时“内敛”或者“谦抑”的具体表现。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有财产,还是先要对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先行执行,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去追加第三人。这里有一个对“穷尽执行措施”标准的把握问题,怎么样才算穷尽呢?2009年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验收时,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法发[2009]13号)中提出,执行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作为结案方式时,根据被执行人为法人还是自然人的不同,执行法院事前要对相关的财产信息进行调查,概括而言就是所谓“六查”,以证明执行法院确实
    2023-04-19
    139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能否撤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
    你好,追加配偶被执行人申请书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可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1条至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至82条、85条规定了可以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人的条件和范围:1、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2、其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3、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
    2023-03-09
    251人看过
  • 法院驳回追加被执行人可否直接起诉被追加的被执行人
    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如认为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行使撤销权诉讼。执行法官不能在执行过程中直接认定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虚假无效的,从而追加行为人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宜直接追加行为人为被执行人,应当向申请人作出释明,由其行使撤销权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决定案件适用程序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2023-04-21
    133人看过
  • 如何追加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
    方式是:追加未足额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方式是:追加夫妻为被执行人。方式是:追加死亡被执行人的继承人为被执行人。方式是:追加被宣告失踪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方式是:追加合并后的公司为被执行人。方式是:追加分离后的公司为被执行人一、被判连带责任怎么执行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如下: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即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和按份合并执行法;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3、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二、司法审计的启动条件1、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
    2023-02-18
    175人看过
  • 被执行人要怎么追加
    法律综合知识
    一、被执行人要怎么追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追加被执行人是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首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这需要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只有前者涉及共有财产才能追加。例如,《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处理办法,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则进一步阐明了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因此,正确识别和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是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法律前提。二、合伙人的追加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也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9条,合伙企业无力履行义务时,其合伙人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这意味着,合伙人在企业债务面前可能承担个人责任,法院可针对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执行。因此,合伙人应认识到,他们在合伙企业中的角
    2024-02-10
    139人看过
  • 更改被执行人的规定
    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规定为变更追加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变更或者追加第三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一项制度,重点为明确变更追加法定原则、明确申请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增设被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及增加保全和诉讼救济。一、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围包括:1、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2、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3、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4、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5、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二、申请继续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1、债权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
    2023-08-12
    31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裁定书是否有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1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追加被执行人,裁定书是必须要送达给案件当事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27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6条至82条规定了以下十种情形:1、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被撤销的,
    • 没有财产可执行,怎样才能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要对照最高院关于执行中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规定办理
    • 执行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8
      1、申请执行人请求变更或者追加执行依据指明的债务人以外的人为被执行人的,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2、在申请变更或者追加的同时,可以请求执行法院对被申请变更或者追加的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变更或者被执行人的裁定;申请理由不成立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 变更追加被执行人裁定书都有什么法律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 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三十一条
    • 对于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是什么,追加被执行人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追加被执行主体是执行程序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当被执行人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追加与原被执行人有具有权利、义务关联的主体,与原被执行人共同承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责任,但这种追加行为必须是有法律明确规定,而且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设定和推断,不得随意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一、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二、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三、追加无偿接受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