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指借钱的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1:05:37 112 人看过

债权人是指享有相应权利的人,债权人并不是指借钱的人,而是出借款项的人,借款人指的是债务人,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

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出钱人是债权人,借钱者是债务人,彼此是债权债务的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债权人遇到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去起诉追究。

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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