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42:00 76 人看过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业务部、经管部等与债权债务业务有关的部门负责,财务部配合。财务定期编制《往来账款分期明细表》,全面提供往来账款增减变化及构成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和清算;对发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及时催收。在收账程序上一般采取电话催收、派员催收等手段。

(2)、建立往来账款的审批制度,对购销活动实行合同管理,有明确的标的、价格、数量、结算方式、结算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并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

(3)、销售、采购等业务部门的营销人员,应利用出差时机,与对方相关部门、人员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一、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2)、对不经公司仓库直接发往客户的产品,产品事业部要建立每月核对一次收付存的制度,并填制经对方盖章确认的《调拨产品收付存核对表》,分别列明调拨产品的月初库存量、本月收入量、本月结算量和月末未结算量。

(3)、通过核对账目发现的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正确处理。若因直接调拨产品核对不及时,而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产品事业部承担。

二、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1)、财务部会计主管债权债务的核对、清理任务,定期核对往来账户。

(2)、业务部的每名业务人员,都要按客户建立《商品发出、货款收回及结存台账》,逐笔登记商品发出及货款回收情况,并按月与公司财务部、经管部及购货单位的财务、核对账目。

(3)、财务、业务、经管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日常核对工作中发现的差错或未达账项,要及时处理,不留后患。对由于经办人员不负责任而造成的呆账坏账,公司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调离管理工作岗位。

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含日常站务的清理,采销进出帐的核对等。所以在一个企业中,无论账目是进还是出,这都是财务在统计账目中的一个债权债务的关系。在一个企业中只有对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呆账相关文章
  • 一方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对债权人有效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夫妻离婚时对于债务是怎么规定的夫妻离婚,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
    2023-03-08
    396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债权债务诉讼目的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纠纷的定义是什么意思?这个是民事诉讼为了审理分案件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原因及法律关系进行的一个分类。二、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主要目的是什么?债权债务纠纷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相联系。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债权债务纠纷目的的多样性。具体说,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第二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第三类:债权债务纠纷,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活动,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要求债务
    2023-04-17
    255人看过
  • 各单位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签认制度
    各单位财务要及时对内部往来各种经济业务进行帐务处理,季度末核对相符签认后,余额结转到公司财务部,并与公司财务部核对和签认;与外单位的债权债务也应定期核对,发出核对通知书(尤其是债权),互相签认盖章,取得法律证据。一、公司平时怎么进行财产清算?(1)成立清查组织财产清查涉及面较广、工作量较大,必须专门成立清查组织,具体负责财产清查工作。清查组织应由会计、业务、仓库保管等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并由某个主管人员负责清查组织的各项管理工作。(2)业务准备工作为做好财产清查工作,会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做好各项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①会计部门应在进行财产清查之前,为账实核对提供正确的账簿资料,并将有关账簿登记齐全、结出余额。②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等业务部门为方便盘点核对,应登记好所经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并结出余额。将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整理好,贴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
    2023-03-08
    196人看过
  • 直接核对债权债务应由哪些部门负责
    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业务部、经管部等与债权债务业务有关的部门负责,财务部配合。财务定期编制《往来账款分期明细表》,全面提供往来账款增减变化及构成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和清算;对发生的应收账款进行及时催收。在收账程序上一般采取电话催收、派员催收等手段。一、应收账款质押后还能转让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后,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债权转让的几种方式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
    2023-06-26
    344人看过
  • 债权债务怎么核算合计数
    一、债权债务核算的规定1、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内容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料款、质量保证金、各种奖励金和代扣税金、其他代扣款项及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等。工程结算价款是我公司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想方设法将应收的工程款收回。2、预付帐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首先双方要签订经济合同,要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金额办理预付款,并由单位主管签字后财务方可付款。办理工程预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向我单位出具预付款保证金或保函。3、合同部门应及时办理分包结算,材料部门及时持发票报销。各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分包结算单和购货发票如实反映应付帐款,预结算分包款和预点料款应在次月及时按原预结金额冲回。4、各种债权债务要明确责任人员,原则上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清算工作。责任人于合同终了以后将应该收回的款项
    2023-06-08
    290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如何核销债权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一、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债务处理方式如下:(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
    2023-03-12
    400人看过
  • 债权人会议如何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进行核查
    债权人会议有权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进行核查。新破产法第61条规定的债权人会议职权第一项就是“核查债权”。所谓核查,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核对与审查。新破产法没有规定核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有学者进行了解释:“在债权人会议上,所有的债权证明材料都要向全体债权人出示,供所有债权人查阅,其他债权人可以对证明某项债权是否成立、是否合法、发生的时间、数额的大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是连带债权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向债权的申报人进行询问,也可以提出异议。这个过程就是债权人会议履行债权调查的职能的过程。”那么,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的核查结果是否应当作出决议呢?新破产法第58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法院裁定确认债权的前提是“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而债
    2023-06-13
    474人看过
  • 经费核算中债权债务调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经费核算中债权债务调查的通知各市国家税务局: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决定,在5月份集中清理各级国税部门的债权债务,进一步树立起良好的国税形象。基建项目欠款在债权债务中占着很大的比重,是清理的重要方面。基建项目欠款主要是一些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乱上项目、追求高标准、盲目建设造成的。这些欠款若不及时清理,长期拖欠,必将严重损坏国税系统在社会上的形象。因此,省局决定对基建项目的欠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各单位要对1998年以前完工的基建项目的欠款情况,如实填报调查表,迅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筹还款计划,尽快偿还。要认真贯彻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在基建债务未偿还之前,原则上停止发放奖金并减少福利开支。为确保今后不再出现基建项目欠款问题,今后未经省局批准立项的项目一律不准擅自开工,否则不但不予补助资金,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申报立项中市、县局自筹资金的比例必须达到总投资的三分之
    2023-06-05
    266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
    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仅部分履行,则构成违约。债务人先履行部分债务,再履行其余债务的,属合同的变更,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利益的,债权人应当受领。债务人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6-05
    355人看过
  • 应对债务债权纠纷的策略
    适用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由时,应注意与追收未缴出资及抽逃出资以及非正常收人纠纷相区别,虽然上述追收行为的主体都为管理人,且在性质上均为债权请求权的行使,但对外追收债权的对象为债务人的债务人,此外,由于对外追收债权的性质是债权请求权,因此管理人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交付财产而产生的纠纷不应适用本款案由。继承人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应该怎么办继承人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可以依法起诉,主张转移资产行为无效,及时收回债权。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二是债务人在负债以后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三是债务人实施的财产处,分行为危害到了债权人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3-07-01
    332人看过
  • 民法典对债权债务的变化
    《民法典》中关于债权债务的变化的规定为: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如何变化(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如何变化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
    2023-08-03
    371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核算程序是怎样的
    摘取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内容。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
    2023-06-12
    71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明细分类核算适用三栏式明细分类账
    三栏式明细分类账的账页格式适用于现金明细账。三栏式明细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需要反映金额核算的会计账户,如反映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投资类科目、投资收益、预收账款、预付账款、营业税金及附加、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等科目账户的详细情况的明细分类账。一、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一)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二)债权债务的发生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三)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论任何情况均不得授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四)各项往来款
    2023-02-15
    351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合法有效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履行他人的义务,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基础。本案中,原告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混凝土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不违反国家的相关禁止性规定,因此,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二、依据合同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履行主要适用于金钱债务或供货的履行,如果根据合同的性质,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则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如演出合同、雇佣合同。显然,本案属于金钱的给付,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性决定了合同的义务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实际生活中,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作为其交易对象,也是出于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包括履约能力的信任。但是现实中,为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从意思自治原则的角度出发,合同关系上也不禁止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但是,必须有
    2023-06-18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商帐追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呆账
    词条

    呆账是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呆账是未能及时进行清账的结果应收款项,又指因对方不还而收不回来的财务。 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户、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 更多>

    #呆账
    相关咨询
    • 怎样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7-07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 如何进行债权债务核对?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01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 债权债务每月都核对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3
      1、库存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 2、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3、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 4、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 债权核销账务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2
      你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关于你提出的债权核销账务处理怎么核销,是不是因为找不到债权人了或者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了?如是这样的话则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营业外收入
    • 什么是债务债务核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28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