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方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13:21 150 人看过

1。提交被拖物并确保其处于可拖曳状态

被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保持被拖物处于可拖曳状态,并向拖轮所有人如实说明被拖物的情况,并提供相关验船机构出具的被拖物适合拖曳的证书和相关文件

2。配合拖船作业,服从拖船船长的指挥在拖船作业过程中,被拖物上的人员应接受拖船船长的指挥,给予拖船必要的配合,并随时将被拖物的情况通知拖船船长。确保港口安全被拖方应确保合同约定的出发港、中途港和目的港的安全,包括地理和政治条件的安全。接受被拖物

被拖方或其代表应在被拖物到达被拖方根据合同在目的港指定的地点后的一段时间内接受被拖物。如果被拖方或其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被拖物,则被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费率向被拖方支付滞期费,直至拖轮放行。支付拖航费和其他费用被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费率或金额以及支付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拖航费。因被拖方的原因造成在启航地拖航延误、在目的地拖航延误、航程延误的,被拖方应当支付滞期费或者约定的其他额外赔偿。所有港口费、引航费、代理费、税费、运河通行费、保险费和与被拖物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必要的辅助拖轮服务费,应由被拖方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方法
    该段内容讲述“主要”这个词在家庭照顾老人方面的含义。主要指的是经济上的资助、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以及日常生活料理等方面。这些主要措施包括给予老人生活费、医疗费等,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把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得井井有条。同时,也可以提供老人居住证明以及日常开销等。“主要”这个词既涉及到数量上的比较,也涉及到时间上的比较。具体而言,是指经济上给予老人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把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得井井有条。可以提供老人居住证明以及日常开销等等。 主 要 赡 养 义 务 怎 么 证 明 ?主要赡养义务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生活上的主要抚养和照顾义务。对于证明主要赡养义务,可以提供以下证据:1.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提供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子鉴定等。2. 子女的日常生活费用证明:提供子女的日常生活费用证明,如银行流水、购物记录等。3
    2023-09-05
    50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主要法定义务是什么
    非居民企业在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在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2)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3)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款帐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缴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有关资料。(4)对没有发生扣缴事项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也须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的扣缴所得税额栏内填写“
    2023-05-05
    394人看过
  • 当事人的义务主要是
    当事人的义务主要是1、按时参加调解的义务;2、如实提供纠纷事实和证据的义务;3、遵守调解规则的义务;4、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的义务;5、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义务;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当事人主要权利如下:1、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2、陈述、申辩的权利;3、要求调解人员回避的权利;4、申请中止、延期和终止调解的权利;5、申请不公开调解的权利;6、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的权利;7、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
    2023-08-12
    432人看过
  • 幼儿监护人义务主要是什么
    一、幼儿监护人义务主要是什么?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一)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二)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三)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四)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二、法定监护人的范围监护人是指对人(多为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的人,一般来说是父亲和母亲,这是简单家庭的
    2023-04-27
    288人看过
  • 业主的基本义务都是什么
    业主的基本义务如下: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的基本规范,是判断业主行为是否正当的重要依据。因此,全体业主都负有遵守管理规约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义务。一些业主委员会印制业主手册,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物业管理基本规范送到每位业主手中,方面业主更好地了解行为规范,了解业主委员会。2、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了全体业主的意愿和要求,该决定的内容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而业主委员会基于业主大会授权而做出的决定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为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每一业主都负有遵守这些决定的义务。如果某业主认为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起诉撤销,这是一个应当认真研究的问题。理论上讲,个别业主的异议不具备否定全体业主决议的效力。但法律实践中,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因担心社区和谐问题而建议业主委员会暂停执行
    2023-03-03
    447人看过
  • 职工的保密义务主要有什么
    职工的保密义务有: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职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等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4-05-22
    161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被执行人的主要义务如下:1、在指定的期限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申报财产时需附财产明细表及相关的权利凭证;3、配合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024-05-07
    348人看过
  • 主合同义务和从合同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主义务,也叫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给付义务就是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买受人的主给付义务便是支付价款。从义务,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它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是在于使合同目的更好地实现。例如《民法典》第785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也就是说,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对加工承揽者而言,主给付义务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作品,从给付义务便是帮定作人保守秘密,不得擅自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例如,花店在出售新鲜花枝的时候会包装好花束以便顾客携带;出售锅炉的店家应当告知购买者使
    2023-02-13
    310人看过
  • 违反合同主义务附随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违反合同主义务附随义务的后果是什么?违反合同主义务附随义务的后果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对给付利益的侵害而应承担之违约责任。可是当被侵害人的固有利益也受到了损害,可以请求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由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责任。侵犯他人固有利益构成侵权行为者,理应承担侵权之责任。二、违反附随义务的归责原则与责任构成要件1、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致他人损害发生之后,据以确定损失由何人承担的原则。单单归责原则本身并不能决定责任成立有无,它只是为责任的成立寻找根据和理由。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原则。过错原则指以当事人主观存在过错为根据的原则。过错推定指在某些行为构成中,法律推定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是有过错,当事人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来免责。无过错原则指不管当事人主观上有无过失,只要当事人实施了某种行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总论采用了无过
    2023-04-18
    452人看过
  • 赡养义务主要包括什么
    (一)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二)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三)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
    2023-03-20
    411人看过
  • 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一、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二、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1)按约定交纳租金。租金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没有规定的,依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议定;(2)合理使用和维护租赁房屋。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用于违法活动;(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三、出租方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收回房屋?(一)正常的情况收回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的,房主应当延长租赁期限。未约定租赁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允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搬
    2023-04-17
    397人看过
  • 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呢
    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支付租金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瑕疵通知义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一、租客算业主吗租户不算业主,但是除了房屋的所有权以外享有的权利基本与业主相同,主要有以下区别:1、对房屋的所有权不同:业主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租户对房屋享有的是使用权。2、承担的义务不同:租户主要有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等义务。业主的主要义务有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3、享有的权利条件不同:租户权利的产生主要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而业主
    2023-03-12
    444人看过
  • 物权义务主体的概念是什么?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2)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物权,其权利主体为物主,只有物主才有权利处分、收益、使用该物,因此财产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则有所不同。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适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主要以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因此,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一般地,用益物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不以用益物权人对财产所有人享有其他财产权利为
    2023-07-17
    165人看过
  • 什么是业主的告知协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告知、协助义务,对业主来说,如果在装修的过程中出现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损害或其他安全隐患时,物业服务人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协助处理,将业主的损失降到最低。对于物业服人务来说,业主若及时将装修、转让等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也便于物业服务人及时了解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情况,便于服务和管理,也是维护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一、业主的义务有哪些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
    2023-03-17
    16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海上拖航合同被拖方有哪些主要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9
      1.被拖方的主要权利 (1)预付拖航费的返还请求权。在起拖前,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归责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解除,除合同另有规定,被拖方有权要求承拖方返还预付的拖航费。 (2)被拖航权。被拖方有权要求承拖方按合同约定拖航条件提供拖航服务,完成拖航作业,在目的地交付被拖物。 2.被拖方的主要义务 (1)提交被拖物并保证其处于适拖状态。被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使被拖物做好拖航准备。 (2)配合拖轮作
    • 什么是主要赡养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1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认定的方法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继承法若干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经济上对老人进行扶助、供养。对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其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条件的老人来讲,不仅应当从生活上进行照料,而且在经济上也给予生活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资助。 2、在生活上与老人共同生活,经常照料、伺候老人,关心、体贴
    • 什么是附随义务什么是主合同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2
      1、所谓主合同义务,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附随义务是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与买方的义务是什么?卖方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的装运单据,并把货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方。(1)交货的时间与地点如果合同对交货的时间与地点已有明确的规定,卖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办理。如果合同对此没有做出规定,则应按《公约》的有关规定办理;①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交货地点,而合同又涉及货物运输,则卖方的义务就是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买方;②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交货地点,合同又不涉及货物的运输,则如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