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55:03 443 人看过

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礁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

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

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

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如何确认履行
    如果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借款的,另一方收到借款的,就算履行。具体的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可由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以合同中约定的方法为准。一、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标准是什么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要按照双务合同的规则来确定具体的履行地。确定了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债务人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借款义务,债权人的权利也能得到更好的实现。二、怎样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方式有:1、借款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的履行地;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合同标的确定,因此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在接
    2023-03-15
    430人看过
  • 合同履行的确定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一、合同签订地是合同履行地吗合同签订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
    2023-03-16
    233人看过
  • 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有哪些,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它是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依据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
    2023-05-07
    86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合同履行地点的含义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
    2023-06-27
    386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了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部分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另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地的规
    2023-05-27
    475人看过
  • 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
    一、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法律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有约定按约定履行,无约定的,可以达成协议来补充;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大家注意,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了解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然后再根据自己的相关需求签订合同,以便于在合同签订以后可以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债务往取主义。所谓债务往取主义,是以债务人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典型立法国家有德国、法国、瑞士;2.赴偿债务主义。这是与债务往取主义相对应的,以债权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则称为“赴偿债务”。典型立法国家或地区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3.送付债务主义。以将标的物送到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或营业地以外第三人所在地
    2023-06-19
    420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管辖的合同履行地
    一、借款合同纠纷管辖的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呢?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依照上面陈述的法律规定,由出借方(贷款方)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贷款人)未履行义务,导致借款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即贷款人)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3
    2023-04-15
    456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是否可以起诉,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一、合同履行地是否可以起诉合同履行地可以起诉,合同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1、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该条的理解比较简单,即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要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此时,货物到达地、提货地、发运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与合同义务有关联的地点,就不应被确定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
    2023-06-17
    276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未明确约定,在给付货币的情况下,合同履行地应当是接收货币一方的所在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1、特征履行地规则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
    2023-02-26
    201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可以任意约定吗,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一、合同履行地可以任意约定吗不可以,约定范围不得超出法律要求的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
    2023-04-18
    6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以及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地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好合同的具体履行地。二、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模式是什么从国内外立法情况来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1.债务往取主义。所谓债务往取主义,是以债务人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典型立法国家有德国、法国、瑞士;2.赴偿债务主义。这是与债务往取主义相对应的,以债权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则称为“赴偿债务”。典型立法国家或地区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3.送付债务主义。以将标的物送到债权人、债务人住所地或营业地以外第三人所在地
    2023-06-19
    474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如何确定借贷合同履行地
    一、民间借贷合同应包含的内容民间借贷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货币的种类,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3.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5.借款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6.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7.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8.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如何确定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两种观点,分别是: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
    2023-05-03
    222人看过
  •  确定货物合同履行地的依据
    根据合同中关于履行地的约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关于履行地的约定,那么合同履行地应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如果当事人没有关于履行地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一般情况下应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合同中关于履行地的约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确定合同履行地:1.如果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关于履行地的约定,那么合同履行地应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2.如果当事人没有关于履行地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一般情况下应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如果当事人关于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有约定,并且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变更了约定,那么应以变更后的约定来确定合同履行地。4.如果当事人没有关于交货地的约定,那么合同履行地应以交货方式来确定。 【 履 行 地 约 定 与 合 同 效 力 】根据素材2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地点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则
    2023-09-18
    458人看过
  • 合同约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方式如下: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一、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具体原则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履行合同的具体
    2023-03-06
    7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的合同履行地的地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货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标准,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
    • 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应该注意些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
    • 要确认借款合同的履行,借款合同怎么确认履行的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点,应当怎样确定合同的履行地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2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现行《民法典》、《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民法典》和《民法典》作为实体法对其表述成“合同履行地点”,而《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则称其为“合同履行地”,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各法在立法中对本法所要解决问题的侧重面不同而规定的一个地理概念,在法律概念上是相同的。审判实务中我们通常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