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确认股权收益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7:40:07 463 人看过

成本法确认股权收益,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成本法有简单成本法和复杂成本法之分,其区分标志在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是否考虑清算股利问题。所谓清算股利,是指以资本发放的股利,其实质是投资的收回,因此,清算股利只能冲减投资成本,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制度和准则要求,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这正是复杂成本法下确认投资收益的基本原则。这条原则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当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未超过其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时,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为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其二,当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超过其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时,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只能是应享有的累积净利润,超出部分视为清算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具体应用这项原则时,由于我国目前实务中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通常是在下一个会计期间才进行利润分配,也就是净利润与现金股利正好相隔一个会计期间,因此,持续经营的企业可能会面临清算股利转回等特殊问题,以下分投资年度和投资以后年度两种情况予以说明。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区别是什么?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确认投资收益时的区别如下:

1、包括范围不同

成本法包括一种预计成本,是指产品、劳务、工程项目等在生产经营活动前,根据预定的目标所预先制定的成本。这种预计成本与目标管理的方法结合起来,就称为目标成本。目标成本一般指单位成本而言,它一般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和估计成本等,而标准成本相对来讲是一种较科学的目标成本。

而权益法是根据计划消耗定额计算的,表示计划期预定成本;定额成本是根据使用的定额计算的。企业应通过各项措施,有步骤地降低现行定额,以求达到计划中所规定的成本水平。

2、作用不同

由于标准成本法中已去除了各种不合理因素,以它为依据,进行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计价,可使存货计价建立在更加健全的基础上。而以实际成本计价,往往同样实物形态的存货有不同的计价标准,不能反映其真实的价值。

而使用权益法来记录材料,在产品和销售账户,可以简化日常的账务处理和报表的编制工作。在标准成本系统中,上述账户按标准成本入账,使账务处理及时简单,减少了许多费用的分配计算。

3、性质不同

成本法是按现行定额以及计划单位成本、分成本项目(即原材料费用、生产工资费用和制造费用)来制订的。

而权益法的制订比较灵活,通常有理想标准成本、正常标准成本、现行标准成本、基本标准成本。标准成本的制订,

我们国内的成本法对于股权的利益是可以予以确定的,但是这和权益法进行确认的时候是不同的。两者所进行确认的方式有一定的差别。但都必须是获得相关的利润和现金股利之后才能够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利润分配相关文章
  • 企业应何时确认股权转让收益
    公司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用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即,以被转让的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为标志。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能满足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出售协议已获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企业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关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收益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
    2023-06-13
    216人看过
  •  取得股权转让款如何确认收益?
    这段内容讲述了部分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的收成可以证实收益,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履行义务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取得超过50%的股权转让款。部分股权转让所得款项的收成可以证实收益。在此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次,双方当事人需要各自履行其义务,并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最后,必须已经取得了部分股权转让款,而且这个金额应该超过50%。 股 权 转 让 收 益 确 认 条 件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转让双方在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签署合同后,合同即生效。2. 转让方完成股权转让交易:转让方需要完成股权转让的交易,包括股权过户、转移资金等手续。3. 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转让方应按照转让协议约定的价格,收到转让价款。4. 转让方完成股权变更手续:转让方需要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2023-09-04
    260人看过
  • 何时确认股权激励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扣除时点设定有一定条件,未来可能无法满足另外,股票市场的变化也可能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税法当时不允许扣除不确定的行权成本。因此,根据税法规定,激励对象在行使权利、相关费用确定时,应当在税前扣除相关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个人取得股权激励计划标的时,在个人实际行使权利时,也确认为工资所得税。因此,企业对支出的确认与个人对收入的确认是相互匹配的。什么是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对员工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是企业为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实施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激励对象应有条件地给予部分股东权益,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以实现企业的长远目标。股权激励对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1。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有利于缓解薪酬压力。由于非
    2023-05-02
    414人看过
  • 未足额出资股东的股权收益如何确认
    基于权义统一原则,就管理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部分则不享有权利,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除非公司内部约定了不按照实缴的资本分配红利。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称之为瑕疵股权。未足额出资的股权是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这是股权的具体内容,也是较普遍的股权分类即自益权、共益权。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享有其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股东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但是对于股权收益的分配,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
    2023-02-19
    253人看过
  • 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的确认
    1、根据《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格与股权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格是指股权转让方因所转让的股权而收到的金额,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股权。被控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者税后存放款项的,股权转让人将留存收益与股权一并转让的,不得从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在投资股权时实际支付给中国居民企业的投资金额,或者购买股权时实际支付给原转让人的股权转让金额。第二,股权转让的条件必须经合营另一方和合营公司董事会批准。合营的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将其股权自由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该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动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对于合营企业,无论是投资者之间的股权转让,还是合营企业一方向合营企
    2023-05-07
    306人看过
  • 公司股东增资确认投资收益吗
    股东增资不一定要确认投资收益的,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因被投资方的其他股东增资,导致本投资方股权下降,其他方增资导致甲公司从控制变为共同控制(成本法变为权益法)对于下降部分,视同处置的,确认为投资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五条规定: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2、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前后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企业会
    2023-02-20
    182人看过
  • 股权确认退股可以退本金吗
    退股时是否可以退回本金要分两种情况讨论:1、有限公司是可以退股,但条件苛刻,可以通过清算拿回本金。2、股份制公司只能转让股份,不能退股,故而本金不可能拿回。一、股东退股方式有哪些?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不管怎样,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达到“退股”的目的。3、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4、请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二、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023-02-25
    427人看过
  • 转让优先认股权有收益吗
    转让优先认股权有收益,但是也必须是按照市场的因素来确定最终的股票的价格,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具体化优先认股权是股东源于股权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利于对股东此项权利的保护。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
    2023-02-09
    167人看过
  • 如果出资不到位,如何确认股权收益
    1、基于权益统一的原则,股东只能对其出资部分的经营权和分配权主张权利。即使他们补足了出资,也只能对公司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提出要求。除非公司内部同意不按实收资本分配股利。公司成立时,投资者通过签署公司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公司成立后,投资者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缴出资。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为出资瑕疵,形成的股权称为瑕疵股权。出资不足的股权是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权”,这是股权的具体内容,也是较为常见的股权分类,即自利权,共同利益权。从本文可以看出,只要公司股东能够享受到其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股东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但是,对于股权收益的分配,《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分红;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
    2023-05-02
    56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成本的确认
    一、什么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二、股权投资成本的确认(一)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具体应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1、支付现金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2、放弃非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
    2023-02-28
    446人看过
  • 权益性投资收益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1、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国税函〔2010〕79号)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1)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2)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这种收入类型下,因合伙人的种类不同,在纳税上也有所差别。1、合伙人为机构投资者的,应就该部分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也是159号文的直接规定,“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也有观点认为,根据合伙企业“透明体”的特点和税法原理,其收入在分配给合伙人时法律性质应当维持不变,因而机构投资者取得的该部分收入属于《企
    2023-08-17
    399人看过
  • 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如何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权益法下,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已经按照股权取得日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调整,因此,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应以其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瓣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确定,不应仅按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净利润与持股比例计算的结果简单确定。基于重要性原则,通常应考虑的调整因素为: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购买商品等形成的内部利润,以及减值准备的金额对被投资企业净利润的影响。其他项目如为重要的,也应进行调整。权益法下,如果投资企业与合营或联营企业之间发生内部交易,不论是投资企业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销货(即顺流交易)还是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投资企业销货(即逆流交易),其未实现的内部损益属于投资企业享有的份额,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均应予以扣除。在顺流交易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已经在个别报表中确认
    2023-06-15
    264人看过
  •  请提供股权转让收益确认的具体条件。
    本文主要讲述了确认股权转让收益所需满足的条件。这三个条件分别是签订合法的股权转让协议、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出资额的记载。只有当这三个条件都得到满足时,股权转让收益才能得到确认。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要确认股权转让收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需要存在一份依法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次,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最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需要进行修改。 股东义务的确认股东义务的确认是公司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首先,在一些公司中,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责任是无限的,即使他们只出资了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确认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这些责任。其次,股东还需要确认自己在公司中的权益。在
    2023-08-26
    431人看过
  • 股东权益确认的相关内容
    股东资格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暗斗恶习的存在和“同甘共苦难共享”的社会现象,近年来我国竞业夺权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以来,股东身份混乱,势必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增加股东的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积极性。因此,如何认定股东资格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种类繁多,包括实际出资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工商登记等。面对形形色色的证据,裁判不能一下子掌握,而应将股东资格证据分为三个不同层次:来源证据、效力证据和对抗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据包括八类: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因此,股东资格证明不仅限于证明文件,而且不仅仅限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股权关系是一种因果关系,是由出资法律行为产生的。原始证据又称基本证据,是证明股东股权取得
    2023-05-07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一般而言,企业应该按照税后利润的顺序进行如下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稳定和保护各方... 更多>

    #利润分配
    相关咨询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是怎样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5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 企业转让股权股权的收益怎么确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企业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用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致的原则,即,以被转让的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为标志。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保护相关各方权益的所有条件均能满足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 1、出售协议已获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批准通过; 2、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3、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 0); 4、
    • 如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09
      一、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只有在出售转让以及收到股东分配利息或者股利的时候确认投资收益,期间因参股而取得的收益或损失不做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
    • 股权成本具体是怎样确认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1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具体应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1、支付现金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2、放弃非现金资产 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含股权,下同),但各种待摊销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
    • 什么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成本的确认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1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