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确立公司及有关人员的诚信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48:06 261 人看过

公司的运作行为不仅关系股东、职工等内部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对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也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因此,新公司法首先在总则中要求公司应当诚实守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履行社会责任。

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增加规定四项上述人员的禁止行为:

一是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是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是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四是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另外,新公司法对有关股票(相关:理财财经)、债券发行的相关内容不再作规定,统一由《证券(相关:理财财经)法》加以规定。因此,相关条件要求,公司应特别关注证券法内容。

一、股东权利有哪些内容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6、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和第153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后者侵犯的是股东的利益。相对而言,股东派生诉讼比较复杂,它指的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侵犯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怠于行使权利诉权或者情况紧急,股东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股东滥用诉权,公司法对原告资格设定了一定限制,即必须是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具有主体资格,同时公司法要求原告应当先竭尽公司的内部救济措施,股东的书面请求只有遭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拒绝或收到请求后30天董事会、监事会不起诉的,股东才能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起诉。

9、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股东分多少、公司留多少,股东按什么分配比例,以及什么时间进行利润分配等问题公司法均不加干涉,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阐释新公司法中的有关一人公司问题
    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借由新公司法对其进行的专门规定,其存在终于可以名正言顺。但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这方面相关的新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面对各种疑问,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5日,在对一起股东纠纷案件作出判决时,对一人公司营业形态的转变问题作出了阐释,明确一人公司不能通过增资扩股转化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即使已经缴纳了出资款也不能成为一人公司的股东。该阐释的引发案例是:2007年5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认上海洁丽邦涂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洁丽邦公司)成立,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文奇,注册资本为50万元。2007年7月21日,黄文奇、潘奇雄与另外三人订立协议书,约定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原告洁丽邦公司,出资额为4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430万元,技术投资相当于50万元,其中三人的出资均为80万元,注册资本将以各股东货币出资额的40
    2023-06-09
    161人看过
  • 新《公司法》确立了公司财务法定审计制度
    为解决公司和投资者、债权人及外部信息使用者等公司相关权益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强化公司财务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法》确立了财务法定审计制度。一是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在解聘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二是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三是监事会(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3-06-09
    66人看过
  •  公司如何确保个人办税人员信息的准确性?
    本文介绍了如何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办税。具体步骤包括打开国税网,点击“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填写办税员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陆,进入个人办税模块,点击'个人进入',点击'纳税人授权申请',最后点击'申请授权'。打开国税网,点击“广东省电子税务局”。2、页面会弹出登陆页面,填写办税员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点击登陆。3、在个人办税模块,点击'个人进入'4、点击'个人进入'后,会跳转到一个新的页面,在右上角,会出现办税员的名字,点击办税员名字。5、点击办税员名字后,点击'纳税人授权申请'。6、点击'申请授权'。个人绑定公司办税人员步骤指南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委托代理机构或税务师事务所等税务中介机构,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宜。而个人绑定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可以帮助纳税人完成相关手续。具体步骤如下:1. 准备相关材料:纳税人应准备包括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2023-10-31
    289人看过
  • 巢湖市诚信拍卖公司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第二条本公司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和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全责。第三条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及未尽事宜。第二章关于委托人的规定第四条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五条委托人应向本公司保证其对委托的物品及财产权利拥有权或依法处置权。委托人违反此规定给本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有委托人承担。第六条委托人应向本公司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及瑕疵。第七条拍卖标的保留价,本公司原则上尊重委托人意见,由本公司及委托人协商书面确定。第八条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第九条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按与本公司协商的佣金比
    2023-06-08
    102人看过
  • 新《公司法》对设立公司有没有门槛
    新《公司法》对设立公司是否设定了门槛,放宽了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决定外,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的限制,撤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公司成立时不再限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初始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全体股东(发起人)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股东(发起人)足额出资的期限,因此,从新《公司法》可以看出,公司设立的难度降低了,这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对于那些想成立公司的人。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2023-05-07
    337人看过
  • 公司法司公司法表格中如何确立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必要事项之一,是标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号。公司名称必须用文字表示而不能用一些数字、符号、图形表示。如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如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这是为了便于人们明了公司性质,了解公司信用。除此之外,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还对企业不得使用以下名称作了下列限制: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一、公司名称可以转让。公司名称的转让应遵守下列原则:①转让人应停止使用该名称,而由受让人使用②名称只能和营业一起转让或在废止营业情况下转让;③名称转让依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字书面转让协议,并报主管机关批准的专用权是指公司有权请求排除其他公司登记使用同一名称,公司还有权停止其他公
    2023-04-07
    334人看过
  • 确立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有哪些
    1、资本支配与资本平等。这是确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石。资本支配体现为出资者主权,意味着股东享有公司的最高权利(主权),这种权利是其他权利的源泉,相对于其他权利具有至上性。资本支配在股东内部的分配上则要奉行资本平等原则,公司股东在资本面前人人平等,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分享权利。2、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形式架构。权利分立是公司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具体体现。在分权的基础上,公司各组织机构的权力配置又形成了相互制衡的格局,在公司的各组织机构之间形成一个互相依赖、互相作用并相互制衡的组织系统。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平衡了公司内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使独立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意志和利益得以形成,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公司的行为理性,实现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3、效率居先与兼顾公平。这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公司各组织机构的权利或权力是一种此消彼长的负
    2023-03-19
    265人看过
  • 一人公司设立分析一人公司的人格权的确立
    一人公司的人格权的确立公司和企业都具有一定的社团性质,社团其中文解释是集合性组织,其因为集合性.因此公司其本义应是一种集合性质的社团,但是一人公司是否具有其公司的人格?这就是我们遇到的问题.至今对于一人公司的设立,多数国家都表示宽容态度,台湾公司法和日本商法中都规定一人公司的特殊规定.其主要认为有两种学说:1,是潜在社团学说,就是指一人公司也可能成为二人以上集合性社团.其并不一定需要在设立时具有社团本身性质.做为潜在的社团其具有吸引其他投资人的外观,那么一人公司也就可能成为有效的社团性质的公司.2,复数性质股份公司说,这种学说较为合适解说我国国有独资企业的设立问题.在欧洲较多国家都保留一人独资公司,其保护的是家族中的特殊技术.其股份是多重的,也是复合的,并不是简单一人单个.为此对于这种股份就代表了多重性质,其本身就是出资人就是复合性的.那么,其就具有社团性质.国有独资企业也可按照这个说法解
    2023-06-09
    192人看过
  • 分公司独立法人和总公司还有关系吗
    一、分公司独立法人和总公司还有关系吗企业分立后与原公司还有没有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一般均为独立法人没有联系了。两公司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后,不仅原有的一切债权债务依法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而且原有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也都转移给分立后的企业。如未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分立后的各法人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数额根据分立时的财产分配情况及分立后各法人的注册资金数额来确定。企业分立法律特征1.公司分立是在原有公司基础上的“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它与公司合并恰好是反向操作,既不是“转投资”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行为,也不是为拓展经营而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原公司与分立后的公司之间、分立后公司相互之间,既无公司内部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管理关系,也不是企业集团中成员相互间控股或参股的
    2023-04-04
    94人看过
  • 新公司法较好地处理了“两事一高”的诚信义务及其个人责任
    “两事一高”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代表着公司的管理层,实施着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修订后的《公司法》第148条首先强调“两事一高”的诚信义务,该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并在第150条1和153条2规定其可能要承担个人责任的情形。与1994年公司法第59-62条以及第118、123、128条的规定相比较,新法增设了对诚信义务具体内容的规定并设立了具体的标准,明确了义务主体及其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2023-06-05
    219人看过
  • 最新的公司法里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的有什么规定
    一、公司法人变更的程序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需要提供的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
    2023-02-28
    198人看过
  • 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
    新公司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呢?我国制定公司法的目的,就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依据,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推进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种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而公司正是可以体现这种要求的适宜形式和典型形式。同时,实行规范的公司制度,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公司法是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制定的,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因此,制定公司法应遵循下列指导原则:1.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法律是起规范作用的,因此公司法首先是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作出规定,使公司依照法定的规则去设立和运行。在规范的过程中,既可以吸取公司制度长期积累的有益经验,又可以使公司受到法律的保护。2.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公司法的出发点是保证和促进公司的发展,而公司发展的基础在于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股东的
    2023-06-05
    434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一人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核名到工商局领取并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由工商局进行检索合核实是否重名提醒:公司名称网上核准一次性可以提交9个,当第一个不通过时,会继续核准第二个,以此类推。二、开立公司验资户携带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以及入股的资金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并告知银行是开验资户。三、存注册资金开立好公司帐户后,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资金。四、办理验资报告携带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五、将公司设立的相关材料提交给工商局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
    2023-06-28
    89人看过
  • 公司人格混同认定标准的确立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为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实质因素主要是财产混同,其是指关联公司之间的财产归属不明,难以区分各自的财产。比如关联公司的住所地、营业场所相同,共同使用同一办公设施、机器设备,公司之间的资金混同,各自的收益不加区分,公司之间的财产随意调用等。财产混同违背了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相分离、公司资本维持和公司资本不变等基本原则,潜伏着公司财产被隐匿、非法转移或被私吞、挪用的重大隐患,严重影响公司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所谓人格混同,是存在股权关系交叉、均为同一法人出资设立、由同一自然人担任各个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关联公司,如果该法人利用其对于上述多个公司的控制权,无视各公司的独立人格,随意处置、混淆各个公司的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人格混同的情形第一,人员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
    2023-07-22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公司申请破产法人诚信法人有责任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关于公司申请破产法人诚信,1、根据破产法第二条,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所以,如果法人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请破产! 2、根据破产法第128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新公司法一人成立公司的利与弊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不建议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明确,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诉讼实践中,起诉一人有限公司时,往往把股东做为共同被告,此时一人有限公司股东需要证明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独立的、未混同。
    • 什么是公司法人独立原则和公司有限责任原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9
      法人独立是有独立财产独立组织机构独立责任能力.所谓有限无限指的是公司的投资人对公司的债务是不是要承担完全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比如你公司欠了100万的债但是公司只有80万的资本,那就申请破产只给80万.但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那你就得自己掏钱还清为止.
    • 新公司法溯及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4
      据你所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但是,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新公司法原则上无溯及力,但有例外。如果今年董事会继续推出不分配方案,你投反对票后可以依据75条对他们提起诉讼。
    • 公司分立的形式及公司分立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9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 2.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