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租赁合同与一般合同的格式没有太大的区别,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1、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2、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的;
3、承租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及转让、交换房屋使用权的。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享有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而在解除的时候要分为两类情况,一种是法定解除,另一种是约定解除。当然,在解除了租房合同之后,若是因为一方违约行为导致的话,则另一方此时可以追究违约一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对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做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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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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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租赁转租转租条款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9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