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25:48 212 人看过

农村家庭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只要户不消亡,户上的任何人都可以继续享有该承包耕地和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上没人消亡了,根据相关法律会由发包方将土地收回。

另外还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在耕地和草地资源有限的农村,如果承包地可以继承,那么必然会产生一个人拥有多份土地的情况,而要知道自从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新增加的人口中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分到土地的,这非常不利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移的,有些土地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有些是不可以继承的。在中国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有,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土地权的时候,还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以及土地的面积每年进行缴纳使用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布的程序

(1)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

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

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的,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到期后,附着物可以按承包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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