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以享受工伤待遇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2 00:21:04 455 人看过

一、职工以享受工伤待遇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1、没有,用人单位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享受工伤待遇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职工工伤待遇,并且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2、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的财产、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如何判断一个工伤律师专不专业

1、成功案例

建议你选择做过工伤赔偿成功案例的律师,因为这样的律师了解整个工伤维权流程,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的帮您争取工伤赔偿。

2、专业方向

如前所述,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每个律师都不可能做到什么法律问题都懂,因此,一定要选择专业方向对口的律师,特别是擅长你的案件所属细分领域的律师。

不然的话,你的案件结果堪忧,事实上,律师也不愿意接自己不擅长的案件,因为新的领域的案件律师要付出的时间成本成倍增加,但是,有的时候律师迫于朋友的面子接下案件也是实属无奈,有时间就勉为其难亲自办,时间不充裕就交给助理来办。

3、执业经验

律师执业时间有长短,所以办理案件有多少,当然,所有资深律师都是从年轻律师逐步成长过来的。我们不能唯经验论,但如曾经办理过这方面案件的律师应作为考虑因素之一。

4、律师费用

费用高低并不必然反映一个律师水平的高低,更与是否适合你的案件无必然关系。

因此,用最合适的费用请到最适合的律师,才是正确的选择。

三、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1)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的时间,劳动者的工作职位,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

(2)劳动者在何时、何地、因为什么原因受了工伤以及医院诊断的具体情况;

(3)劳动者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具体的金额;

(4)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n(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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