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04:26 240 人看过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可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一、融资租赁合同条款包括哪些?

(一)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

(二)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

(三)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四)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

(五)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

(六)租赁合同的期限;

(七)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二、融资租赁的方式有哪些?

1、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

2、直接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货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资本货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

3、出售回租。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简称”回租”。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用于承租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存量资产盘活。

4、委托租赁。是指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的情形包括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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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4日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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