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产房拆迁承租人已死亡共同居住人有补偿吗
(一)关于公有住房拆迁补偿的分配问题,在承租人与共同居住者之间,通常奉行“一人一份”和公平划分的原则进行补偿权益的获取。
若公房承租人在获取拆迁补偿后不幸离世,那么该笔拆迁补偿款可视为他个人财产,并应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方式分配给他的遗属。
(二)如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人士,可在适当的范围内适当予以优待:
1.承租人或同住人均为年迈、体力较弱,经济收入匮乏,且按常规分配所获的补偿款不足以购置新居确保其基本生活条件能够维持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之时,额外支付了超出平均水平的、较为丰厚的款项的;
3.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需要实际由本人或他人承担监护责任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公产房拆迁补偿款能继承吗
1、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继承吗?无论是城市房屋还是农村房屋,若被征收的房屋并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则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房屋属于被继承人所有,这样,因该房屋征收而取得的补偿款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予以继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2.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房屋补偿款和宅基地补偿款。地上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能否作为遗产继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产房拆迁承租人已死亡共同居住人有补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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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死亡变更承租人和拆迁补偿款有区别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8有区别。1、原承租人死亡已变更承租人:在原承租人死亡后,经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公房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变更公房承租人,变更后发生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应当认定归变更后的承租人。2、原承租人死亡未变更承租人:家庭成员就变更承租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公房产权人或者管理人不同意变更公房承租人,在此时间发生拆迁补偿的,得从具体情况分析,从而确定遗产。3、承租人获得补偿款后死亡:应当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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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死亡拆迁产权怎么办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公房承租人死亡,公房有同住人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人的顺序确定新的承租人。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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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如何补偿居住人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9一般是按面积1:1,但具体你那里这次拆迁如何补偿,请关注当地政府的拆迁公告。 1、公房拆迁,补偿款不会全部给居住人的,还有房产所有人公房所属单位的补偿部分。 2、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具体补偿款是多少,还要看公房所属单位的决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条件。 3、首先须明确一点,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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